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
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
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
奉节人社发〔2020〕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部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公益性岗位是“稳就业”和“保就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日常调度与集中督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二、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优化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失业登记协同办理的流程,便捷受理申请,同步开展认定,主动提供援助服务,做到应认尽认、应帮尽帮。
三、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设计服务路径和援助举措,实施分类帮扶。综合运用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帮扶措施,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落实好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对仍然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四、聚焦城乡公共服务短板把握开发领域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以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为目的,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不足,开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绿化、生态林管护等岗位。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管理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相关领域招人用人需求,拓展岗位开发范围。
五、协同协力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攻坚
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定期开展信息共享,汇聚各类岗位合力,助力脱贫攻坚。有关部门要综合贫困人口需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资金预算安排等因素,增加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数量,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合理开发劳动保障、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公路养护、河库巡管、森林管护、助残服务、临时性防疫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聚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统筹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搬迁贫困劳动力。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实际实行动态调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需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
六、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岗位招聘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在网络或社区(村)公告栏发布张贴招聘公告,注明岗位职责、招聘要求、薪酬待遇、劳动时长、在岗时间等信息。规范开展人员招用,组织好上岗资格认定、人岗匹配和拟招用人员公示等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优化服务方式,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开设招聘服务专区,为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求职招聘服务。
七、强化岗位规范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要严格开展安置人员身份核实认定,确保依法依规安置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开发管理制度,加强在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完善公益性岗位档案资料。要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周考勤、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工作成效、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要加强公益性岗位统筹和监管,按照“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优亲厚友、轮流坐庄、资金补贴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一村多岗、一人多岗等岗位设置过多过滥现象。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目标,立足职责、密切合作。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扶贫办加强各类公益性岗位统计分析,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会同县财政局做好就业相关资金补助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制定。县扶贫办加大光伏收益、扶贫专项资金开发乡村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力度,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残联做好各类乡村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利用。县交通局做好护路员岗位开发的指导,协助做好岗位招聘与安置人员统计分析。县水利局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岗位管理协同做好岗位招聘和安置人员统计分析。县林业局要做好“生态护林员”的招聘与管理。县财政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残联做好各类公益性岗位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切实加强信息统计。有关部门要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建立包含安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人员类别、岗位名称上岗时间等信息的公益性岗位实名制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要督促用人单位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与就业困难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到乡镇(街道、管委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岗位性质、招用(退出)时间等信息。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定期共享部门间公益性岗位信息,各单位要每月更新《奉节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并于当月18日前将经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的《奉节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明细表》纸质件和电子档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县人力社保局进行人员比对和去重后汇总形成奉节县公益性岗位实名制信息明细表并导入就业信息系统。
县人力社保局:刘平,电话:18315012797
电子邮箱:610688588@qq.com
县扶贫办:李遇洪,电话:13896997765
电子邮箱:2504469569@qq.com
附件:奉节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明细表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奉节县交通局
奉节县水利局
奉节县林业局
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奉节县民政局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奉节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奉节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明细表
序号 |
业务 对口 部门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 籍 地 |
就 业 地 |
联系电话 |
人员类别 |
岗位性质 |
用人 单位 |
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岗位 (工种)名称 |
平均 月工资 (元) |
上岗 时间 |
退出 时间 |
是否为易地扶贫搬迁 贫困人员 |
资金 渠道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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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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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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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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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备注:
1.本表统计对象各类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填写信息务必完整有效,如果已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填写退出时间,在岗的无需填写。
2.“人员类别”分类包括: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其他人员。
3.户籍地、就业地两项填写具体到街镇、村社。
4.请各有关部门每月更新该明细表,并于当月18日前将《奉节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明细表》报送到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