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0-2021年度村集体经济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1-05-31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2020-2021年度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已全部收悉。经会商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原则同意夔门街道桥湾村等16个2020年度、竹园镇亭子村等20个2021年度村集体经济项目方案(项目建设任务见附件)。所有项目建设任务原则上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报账。请你们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落实乡镇集体经济指导员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管,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卡点难点问题批复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项目任务文件、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预算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及本批复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附件:2020-2021年度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表

2020-2021年度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表.doc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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