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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5-00075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5〕23号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04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实施 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5〕23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实施

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4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民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四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发展标准、统一行业管理、统一宣传营销)总要求,推进“三个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带动一批),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具有奉节特色和辨识度的“诗橙人家”民宿品牌。

一、发展目标

以白帝城瞿塘峡核心景区、兴隆旅游度假区为主,逐步向外延伸,规划发展一批精品民宿。推动奉节民宿从“零散发展”向“全域化、品牌化、产业化”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到2027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规模扩容:构建全域化民宿产业集群

民宿核心区域供给提升至120家,形成诗词主题、生态康养、乡野体验等三大集群,民宿产业规模跻身渝东北标杆。

——品质升级:打造标准化等级服务体系

创成甲级民宿1家、乙级3家、丙级5家,全面推行《奉节县民宿建设指导细则》,“诗橙人家”品牌民宿优质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

——品牌增值:塑造全国性文旅IP标识

推动“诗橙人家”年曝光量超300万次,培育3家网红标杆民宿,成为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民宿产业第一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统筹规范

1.统一规划设计。将民宿发展纳入奉节县文旅、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科学编制《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布局在白帝、夔门、鹤峰、永乐、兴隆、夔州等地,打造以白帝城·瞿塘峡景区为核心的诗词主题民宿、以兴隆镇为核心的生态康养主题民宿群、以永乐镇为核心的乡野主题民宿三大主要业态规划,展现不同区域风情特色,形成“景区带动、乡村点缀、滨江串联、特色鲜明”的空间布局,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街道〕等)

2.统一发展标准。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出台《奉节县民宿建设指导细则》,从总体要求、公共环境和配套、建筑和设施、卫生和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方面,规范民宿基本建设,协助民宿找准发展定位,划分“诗橙人家”区域公用品牌的民宿等级,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游客需求,打造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精品民宿。(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3.统一行业管理。一是指导成立奉节县民宿行业协会,吸纳包括运营业主、投资机构、设计单位等为会员,全面覆盖民宿产业的整个链条,建立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协助开展等级评定、品牌推广,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抵制恶性竞争制,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民宿产业协同监管机制,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价格监督,推行信用分级管理,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属地乡镇〔街道〕等)

4.统一宣传营销。策划“诗橙人家”设计视觉识别Logo和“宿在奉节 梦栖诗城”宣传口号,利用官方新媒体矩阵、OTA平台、传统媒体、高铁广告、与知名旅游博主合作等方式全方位推广宣传。举办“奉节民宿体验季”“三峡民宿摄影大赛”“寻找最美民宿主人”等活动,制造话题热点。在“奉节旅游”公众号平台开设民宿专区,实现在线预订、展示、评价,提升“诗橙人家”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吸引更多目标客群。(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文化旅游委、县融媒体中心)

(二)提升要素保障

5.探索要素供给体系。探索点状供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等政策在民宿领域的应用,简化审批流程。鼓励闲置宅基地盘活,允许农户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开办高品质民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属地乡镇〔街道〕等)

6.建立服务保障体系。设立县级民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或整合现有相关资金),用于规划编制、宣传营销、人才培训、等级评定激励、示范项目补助等。建立民宿产业专家库,组织行业交流、培训、考察学习,邀请规划、设计、运营等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培训。(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委、县人力社保局、属地乡镇〔街道〕等)

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乡村振兴、文旅发展、三峡后扶、就业创业、农业农村等领域的资金和项目,重点改善民宿集群的水、电、路、讯、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支持民宿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委、县人力社保局、属地乡镇〔街道〕等)

(三)推进“三个一批”

8.“改造一批”。鼓励现有市场主体按照《奉节县民宿建设指导细则》改造升级,将原有民宿升级达到“诗橙人家”等级民宿标准,将原有农家乐升级达到民宿标准及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属地乡镇〔街道〕等)

9.“新建一批”。高标准规划三峡之巅沿线如桃源坪、鹿啃土、瞿塘诗村,白盐山乌云顶区域,兴隆三峡原乡等高端民宿集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宿集群建设,致力于打造高端民宿,以满足广大游客的多样化需求,有效填补市场空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投资促进中心、属地乡镇〔街道〕等)

10.“带动一批”。鼓励市场主体和属地居民参与民宿建设,通过高端民宿建设发展带来的积极效果带动市场自发进入民宿行业,推动民宿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属地乡镇〔街道〕等)

(四)加大扶持激励

为实现奉节民宿提质扩量,每年统筹资金用于激励扶持民宿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民宿经营者发展壮大,对首次获评品牌民宿的进行激励,对民宿从业者开展培训、咨询服务及民宿宣传营销、招商推介予以支持。

11.民宿提升激励。鼓励民宿品质提升,根据《奉节县民宿建设指导细则》,对首次获评“诗橙人家”品牌民宿的按照当年房间数1:2的比例,统一配送“诗橙人家”Logo的布草(每家民宿奖励房间数不超过14间),并纳入“奉节旅游”小程序旅游住宿重点宣传、重点推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委、属地乡镇〔街道〕等)

12.民宿改造激励。鼓励农家乐、民宿改造升级,根据《奉节县民宿建设指导细则》,对首次获评“诗橙人家”品牌民宿的按照当年房间数1:2的比例统一配送带有“诗橙人家”Logo布草基础上,增加配送带有“诗橙人家”Logo的装饰抱枕(每家民宿奖励房间数不超过14间),并纳入“奉节旅游”小程序旅游住宿重点宣传、重点推荐。

同一民宿不能因经营者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变更重复申报激励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委、属地乡镇〔街道〕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旅、商务、农业、住建、规资及重点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宿产业发展专班,由县政府分管文化旅游工作的领导任专班组长,统筹协调解决民宿发展过程中的规划、用地、资金、审批、标准、营销等重大问题,形成全县“一盘棋”的推进格局,确保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创新民宿发展机制,结合区位、资源、产业等情况,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民宿投资运营,探索经营者自主经营、推广“村集体+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国资平台+专业运营”“建设者+经营者”等多元化合作模式推动民宿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将民宿项目纳入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库,通过招商专班、招商活动、专题推介会等平台精准招商,引领发展民宿,培育更多高品质民宿。

(三)分步稳步推进。通过三年分步实施,推动奉节民宿健康快速发展。2025年,打基础、建机制、抓试点。2026年,扩规模、强特色、树品牌。2027年,提质量、促融合、可持续。

(四)营造发展氛围。借助“奉节旅游”小程序,推动一部手机游奉节,大力发展“互联网+民宿”;依托旅游发展大会、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多渠道推介全县民宿产品和线路。将民宿产业发展列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从民宿工作的组织领导、民宿建设、宣传推广、环境整治、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推动,营造“政府主导、乡镇参与、部门联动”的民宿发展氛围,有力推进民宿产业发展。

附件: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1


附件

奉节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任务清单(2025-2027年)

季度任务(累计数量)

指标内容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责任单位

民宿供给规模与品质提升

1.核心区域民宿总量(家)

60

90

120

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街道)

甲级民宿(家)

0

0

1

乙级民宿(家)

1

2

3

丙级民宿(家)

1

3

5

2.“改造一批”:

县文化旅游委、属地乡镇(街道)

农家乐升级达标“诗橙人家”民宿标准及以上(家)

20

50

100

150

200

原有民宿升级获评“诗橙人家”(家)

30

50

70

90

110

3.“新建一批”:

高端民宿集群启动建设(个)

1

2

3

4

高端民宿集群建成投运(家)

1

2

3

5

4.“带动一批”:

市场主体/居民新开办民宿(家)

10

20

40

60

100

5.成立奉节县民宿行业协会

完成

品牌建设与营销

6. 完成“诗橙人家”logo设计及口号发布

完成

县文化旅游委、县融媒体中心

7.举办民宿主题活动(次)

1

2

4

8

10

15

县文化旅游委、属地乡镇(街道)

8.“奉节旅游”平台民宿专区上线运营

上线

县文化旅游委

9. OTA平台/新媒体推广(次)

20

50

70

90

120

县委网信办、县文化旅游委、县融媒体中心

10. 设立/整合县级民宿发展引导资金(万元)

500

1000

1500

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委

11.组织民宿行业培训/考察(场次)

1

2

3

县文化旅游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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