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根据县政府部署要求,县住房城乡建委起草了《奉节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初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12月9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关于征求奉节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奉节住建委函〔2020〕160号),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三)印发实施。2020年12月10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奉节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奉节府办发〔2020〕109号)文件。
三、《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摸底排查。分为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2个阶段:①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2021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②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重点整治。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全面整治。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