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解决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载体。其数量、规模、结构决定一个地区的GDP。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8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四上”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中小企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不断提升全县综合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特定此实施意见。
二、文件依据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8号)
三、主要内容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内容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
1.新增入库“四上”企业100家,其中:规上工业15家、资质等级建筑企业10家、房地产企业5家、限额以上批发企业10家、限额以上零售企业25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10家、规模以上服务企业25家。
2.新增“限上个体户”150家
第三部分:奖励扶持政策
1.规上工业企业,按照20万元/户给予奖励。
2.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5万元/户给予奖励。
3.在库“四上”企业的会计统计人员按照24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库个体户按照12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县统计局实施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2.县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企业培育库。
1.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各部门要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全面摸底排查本辖区、本行业“四下”企业发展现状,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
(三)做好服务指导。
2.县统计局要定期开展“四上”企业入库条件、标准、流程的业务培训。
(四)强化考核督查。
3.县政府督查办要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