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安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安坪府发〔2023〕58号
机关各站、所、室,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安坪镇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坪府发〔2022〕59号、《安坪镇村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坪府发〔2022〕58号两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一、奉节县安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坪镇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坪府发〔2022〕59号)
二、奉节县安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坪镇村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坪府发〔202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