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3〕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袁家军在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便民利民、综合集成、数字赋能,推动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综合、执法力量综合、执法方式综合,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投入运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不少于1件,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2025年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不少于3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2027年底,乡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不少于10件,迭代升级实现常态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执法清单。
1.编制试点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于2023年10月31日梳理形成并公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乡镇兴隆镇的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并于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报市政府备案。
2.编制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试点乡镇改革工作开展基础上,于2023年11月30日前形成我县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于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报市政府备案。
(二)整合执法力量。
1.加强县级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有效衔接。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县属乡用共管”,派驻机构应做到有调度必行动、有协调必响应,切实做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
2.无派驻机构的有关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行政执法人员包片联系,划好责任田、站好执法岗,确保执法力量下沉到位。
3.加强内部执法力量统筹。乡镇(街道)统筹管理本单位内部行政执法活动,整合调配乡镇(街道)执法力量,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创新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将乡镇(街道)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法制审核岗,充实法制审核力量。建立全流程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乡镇(街道)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推进“边执法,边普法”应用场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打造的“边执法,边普法”应用场景,推广“普法式”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对监管对象常态化指导教育,开展违规违法行为源头治理。
3.打造多跨协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动基层执法工作从碎片化处置向整体智治转变。
(四)强化数智引领。
1.熟练应用行政执法应用平台和“渝快政”掌上执法系统。实现“网上办案+移动执法”,实现执法信息自动采集,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和标准不统一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依托市级“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增效,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
(五)加强协调监督。
1.建立落实各项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执法协助、职责争议协调等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治监督,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2.加强解决改革重难点问题。县委编办和县司法局要及时协调解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3.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常态化、实战化培训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主动帮助乡镇(街道)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县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方式,强化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功能。
三、实施步骤
(一)搭建工作专班(2023年10月31日前)。
明确由县政府副县长肖洪波为组长,县司法局局长唐春浪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专班工作负责人梁思程、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顺春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
组 长:肖洪波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唐春浪 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梁思程 县政府办公室专班工作负责人
刘顺春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 邢 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卜发林 县委编办副主任
何胜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儒清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郑森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炳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毕 洋 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郑 锐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邹世奎 县民政局副局长
潘建华 县规划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
张 斌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
李之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
周希刚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郑 鸿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夏 滔 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唐德寿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邓乐平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其辉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蒋中权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朱 飞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肖 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莫 旭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吕 旅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唐凤鸣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调度、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
工作专班下设立综合协调小组、督导检查小组、业务指导小组、信息报送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顺春任小组长,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日常调度、上传下达,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2.督导检查小组。县政府督查科科长朱怀平任小组长,县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杨年生、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陈俊为成员。及时跟踪督导各单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对作风不实、进展缓慢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3.业务指导小组。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顺春任小组长,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对乡镇、街道进行执法业务指导培训。
4.信息报送小组。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陈俊任小组长,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冉林、廖星欣为成员。负责汇总收集报送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按照工作周报、月报制度,报送工作动态。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副局长刘顺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陈俊任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冉林、廖星欣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工作专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承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推进试点改革(2023年10月31日前)。
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公布以兴隆镇为试点单位的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并报市政府备案。事项清单公布后试点乡镇上线使用数字应用开始执法办案。事项清单中涉及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需开展一次以赋权事项、“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等为主题的执法培训、模拟演练。
(三)全面推开改革(2023年11月30日统一公布)。
梳理形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定+赋权+委托),并统一公布和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中行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中涉及的职权,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负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机构,依法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名义进行执法。
做好晾晒比拼准备,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可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大胆探索,积极创造条件,先行先试,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宣传先进经验,于每周四、每月25日前向改革工作专班报送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典型经验做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试点乡镇兴隆镇于11月25日前报送一个典型案例。改革全面推开后,各乡镇(街道)需于2023年12月25报送一个典型案例。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选树2个以上先进典型向市上报送。
四、工作保障
要加强执法监督机构和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保障,确保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严控执法人员招录、培训、管理等环节;不得随意抽调、借调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保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定,确保人员岗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匹配,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执法开展保障。
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街道)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和配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
附件:1.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
2.工作任务清单
3.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流程图
4.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