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奉节府办发〔2023〕7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各方面和公众了解,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部署,是市政府重大改革事项,是我县必须加快推动落实的重点改革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3年10月21日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10月21日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征求〈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奉节司发〔2023〕74号),广泛征求吸纳相关单位意见后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专题研究。《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于2023年10月26日呈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已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8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印发实施。2023年10月27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奉节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3〕74号)文件,并自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确定了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二是确定了2023年、2025年、2027年阶段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编制执法清单,首先梳理试点乡镇兴隆镇的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县级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有效衔接,乡镇(街道)统筹管理本单位内部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边执法,边普法”应用场景。打造多跨协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四是强化数智引领,通过行政执法应用平台和渝快政掌上执法,实现“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五是加强协调监督,建立落实各项机制,加强解决改革重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监督。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一是搭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小组、督导检查小组、业务指导小组、信息报送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二是推进试点改革。10月31日公布以兴隆镇为试点单位的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清单,试点乡镇上线使用数字应用开始执法办案。三是全面推开改革。梳理形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定+赋权+委托)并统一公布和实施。四是总结提炼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
第四部分是工作保障。一是人员队伍保障。加强执法监督机构和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保障,保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定,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执法开展保障。落实执法经费、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相应保障,统一执法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