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奉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日期:2024-05-31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编制、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任务,也是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措施。

二、编制目的

为保护全县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奉节县人民政府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管字第201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奉节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编制修订过程

2019年,奉节县印发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奉节府发〔2019〕59号),并完成了备案。 

2024年2月,为完善预案内容,制定修订工作方案,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调查可以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编制完善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采取的处置措施、报告的内容与方式,完成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

2024年5月10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奉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案的评审。2024年5月13日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最终形成《奉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主要内容

《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信息收集与研判、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内容。

总则中明确了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中明确了县级有关部门、属地乡镇、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能职责。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统一领导和组织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

预防预警规定了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按照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根据事态发展,可按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后期处置中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做好安民、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水源水质及周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并组织开展损害评估工作。

七、补充和更新内容:一是更新编制依据,预案编制内容更精准。二是完善应急保障信息,应急队伍更新和新增,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完善,应急专家库更新和补充。三是奉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图的细化,各单位部门职能职责更明确。四是在2019年编制的预案基础上,将全县7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格化,信息集中精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