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水利局
关于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
雨污水管网工程-青莲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中交一公局重庆奉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青莲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收悉。2023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青莲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向我局报送了《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青莲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按照“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防洪标准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工程所涉河道属乡村河道,工程各河段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合适。
二、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青莲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区位于奉节县青莲镇场镇,梅溪河中上游,居民建筑沿梅溪河两岸分布,本工程改建涉河污水管网长1870m,污水检查井57座。
污水管道布置在梅溪河行洪区,其中W1~W18管段沿梅溪河右岸布置,W18~W19管段横穿梅溪河布置,W19~W43、W44~W55、W19管段沿梅溪河左岸布置,W43为提升泵井布置在岸坡上露出地面1.5m。所有布置在梅溪河行洪区内污水管道采用30cm厚C30混凝土环包后埋深不小于1.5m; 检查井采用压力井盖露出地面0.3m。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妥善处理好工程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你司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你司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完工后,你司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或者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2.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 网工程-青莲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