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脐橙优质产区高质量发展
支持措施》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脐橙优质产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措施》已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脐橙优质产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措施
为全面落实《奉节县深入推进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相关任务,切实增强奉节脐橙产业优质产区优势,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扩大产业规模,夯实发展根基
1.拓展种植空间。依法依规拓展脐橙种植空间3万亩以上,合理规划布局,提升山地标准果园能级。
2.支持重点品种更新。支持按产业规划新增和高换嫁接重点品种扩面积,优化不同成熟期品种结构。
二、提升产业质量,增强核心优势
3.支持基础设施改善。根据全县水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脐橙主产区骨干水源工程及配套灌区建设。加大适宜山地果园机具装备应用,对购置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给予补贴。
4.支持标准化种植。推进“奉节脐橙·地方标准”推广普及,支持奉节脐橙核心区果园,奉节脐橙“龙头园”“骨干园”“精品园”“出口园”等建设,提高标准化种植水平。
5.支持有机果园建设。对《措施》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间取得有机果园认证证书,提供“认证机构资质文件(国家认监委备案)”及“年度监测合格证明”,且认证果园面积达100亩的种植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园奖励;超过100亩的,每增加100亩新增补助5万元,单个果园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6.支持绿色防控。全县统一规划建设病虫防控监测体系,每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补贴“一病二虫”防控和“六个一”技术推广。加大检疫性病虫害防控力度,严格监管苗木来源,加大对违规调入柑橘苗木的打击力度,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提供违规销售的有效苗木来源线索并查证属实的首位举报人,实施主管部门给予500元/次奖励。
三、加强营销推广,拓展市场空间
7.支持品牌体系建设。实施品牌塑造系统行动,实行包装物、宣传推介资料统一设计,支持构建“奉节脐橙+企业品牌”“奉节脐橙+果农品牌”“奉节脐橙+品种品牌”矩阵体系。每年统筹资金,持续开展橙博会、订货会和重点城市营销推介活动。
8.支持营销渠道建设。支持在全国热销城市市场建立批发档口和前置仓,在市内外建立品牌实体店。
9.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组建奉节脐橙营销中心,支持建设集中直播和产品分选场地,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微商洗选、分级、包装一体化生产线。对开展奉节脐橙网络销售给予营销奖励,每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对达到相应销售条件的给予30-100万元奖励。
10.支持市场主体壮大。围绕产加销综合性农业企业等培育,完善企业评价积分体系,支持种植主体争取市级及以上示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分批实施种植标准化项目。支持销售企业升规,开展营销推广,创建企业品牌,制定企业标准。
11.支持延长精深加工链条。支持洗选加工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经营主体引进小型商品化处理设备。支持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设备购置、品牌打造,推动构建“从枝到叶、从花到果、从皮到渣”精深加工体系。加大橙旅融合项目落地,引导社会投资参与打造精品采摘基地、夔·诗橙人家民宿,创建A级景区。
四、深化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12.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鼓励种植主体积极报送奉节脐橙自主品种优良单株、芽变等种质资源线索,对经初步筛选具有潜在价值的线索,安排专项科研经费,统一采集样本观察培育。
13.支持新品种区域试验。根据不同海拔和土壤条件,在全县科学布设新品种区域试验园5个,安排专项科研经费支持新品种区试,筛选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质品种,为产业升级提供品种保障。
14.支持科研及数字赋能。每年安排校地合作经费,支持脐橙全产业链研发投入,建设综合检测站;全面推广脐橙产业大脑,围绕生产数据自动采集、数字孪生、AI分析、智慧农机等场景,实现全过程数字管理,打造“未来果园”。
五、强化保障支撑,优化发展环境
15.支持人才引育。每年支持专家聘用、科研经费投入。对认定为“新奉节人才”的脐橙全产业链相关人才,在配偶(子女)就业、人才公寓入住、安家资助、人才奖励、文化、健康、子女入学等方面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定期开展专业人才集中培训,累计培训“脐橙大师”“脐橙经理人”“脐橙管家”“种植达人”“脐橙直播员”“脐橙延链人”等各类人才7500人次以上。
16.支持风险补偿资金增信分险。设立信贷风险资金池,开发“脐橙产业发展贷”产品,将奉节脐橙纳入助农金融产品支持范围。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奉节脐橙收益保险、成本保险等。
17.支持奉节脐橙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销售奉节脐橙和侵犯商标行为,支持品牌持有人维权。
本《措施》的优质产区为奉节县种植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度,每年安排3000万元落实相关政策。以上政策支持措施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应经营主体根据实施细则进行申报,经评审公示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