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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2021年自然灾害倒损房屋
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2021年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2021年自然灾害倒损房屋
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特别在“7.6”洪涝灾害、“7.9”地质灾害中造成灾区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最为严重。为做好今年我县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春节前入住新居,特制定本方案。
一、灾情概述
截至目前,我县先后发生洪涝灾害8次、地质灾害5次、雪灾1次、生物灾害1次,累计造成我县29个乡镇(街道)倒塌房屋333户834间,严损356户806间,一般损坏469户1132间,造成经济损失3457.98万元。
二、积极推进倒房重建工作
(一)锁定重建对象。
我县农村区域唯一住房因自然灾害倒塌或损毁并鉴定属于C级或D级。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享受过C级或D级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建新未拆旧的农户、复垦导致的无房户、征地拆迁户等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
(二)统筹重建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1. 县应急局对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的农户,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2.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可与县应急局倒房政策叠加,对受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可申请享受地质灾害“金土工程”搬迁避让,其补助标准为:8000元/人。申报办法和程序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地工程搬迁避让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发〔2016〕11号)执行。
3.县住房城乡建委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政策不能和其他任何涉及房屋补助的政策进行叠加。农村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补助标准为7500元/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必须拆除重建或建新拆旧(不能购买),补助标准为21000元 /户。
4. 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协调对 “边缘户、监测户、已脱贫户”购买房屋倒损商业保险的农户落实补助。
5. 县民政局对因灾害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家庭财产、房屋等重大损失的农户可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
(三)落实重建方式。
各乡镇(街道)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能集中则集中建设的原则,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重建点,采取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为主,自行购房、修缮加固为辅;按照倒房重建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注意收集整理重建工作图片、声像资料,制作文字图片资料和幻灯片,全面准确反映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
集中重建点,分散重建点,新购房户,修缮加固等工程结束后,要悬挂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识牌(应急安居工程),县应急局将分年度统一制作,统一编号。
(四)压实重建责任。
县应急局统筹对全县倒损房屋进行摸排,确定恢复重建对象;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进行规划选址;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质量监督,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县民政局根据因灾害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家庭财产、房屋等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县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力争资金和工程同步进行。各乡镇要落实灾后重建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核准核实灾后重建对象,严格按照程序阳光操作。
(五)明确重建时限。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确保灾后重建任务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在春节前顺利入住新居。
(六)落实过渡期生活保障。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生活救助,其标准按20元/天/人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倒房重建工作进度和资金拨付管理。加快倒房重建工作,确保因灾倒损房屋户能早日入住新房;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拨付要求,及时准确的完善因灾倒损住房和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资料,确保乡镇(街道)、相关部门验收后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准确、安全发放到户。
(二)精准研判,公平公正。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因灾倒房、严重损坏、一般损坏房屋户,一定要精准研判,实事求是,结合部门职责,对受灾农户实行就高不就低的政策,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督导有力,强化监督。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是本次灾害的重点工作,要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加大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力度;对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