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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30

《奉节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于9月25日正式印发。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和各级各部门执行,现就《公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科学划定水土保持管控单元,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要求,我县需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二、划定依据

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总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坡度分级数据为基础生成初步禁垦范围图斑,充分利用高清遥感影像、“三区三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相关成果对图斑边界进行范围修正,选取3%以上的禁垦范围图斑进行现场踏勘复核验证,形成禁垦范围初步成果。上下联动,保护与发展统筹兼顾,征求县水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按照各部门、镇街提出的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市水利局,根据反馈复核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禁垦范围划定成果。

三、划定成果

奉节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除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外的31个乡镇(街道),均为坡度25度以上林地、草地和裸土地。本次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2487个,划定面积共1393.33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的34%,奉节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388.91平方公里,本次划定面积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面积796.52平方公里,占奉节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57.34%,占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57.16%。划定图斑个数居前三的乡镇(街道)分别为兴隆镇370个、太和土家族乡230个、长安土家族乡183个。划定面积居前三的乡镇(街道)分别为兴隆镇151.36平方公里、太和土家族乡101.17平方公里、长安土家族乡99.75平方公里。

开展禁垦范围划定工作,是为了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水土保持、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建立更加严格、更加完善的保护制度,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区域法律责任,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率,建设美丽中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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