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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退耕〔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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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兑现前一轮2020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部新区管委会: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措施的意见》(渝府发〔2007〕119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渝林退〔2005〕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县历年退耕还林在2013年已全部到期变为延长补助,不需要县级复查验收直接兑现,其兑现面积请以县退耕办发给各乡镇的2014年度县级复查验收结果为准,请各乡镇及时申报兑现前一轮2020年度的退耕直补资金,在今年6月30日前务必全部兑现到农户;同时,2002、2003、2004、2005、2006年度的经济林和2002、2003、2004年度的生态林补助期限已满,不再享受国家退耕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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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奉节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