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比选申请资料,经县国资管理中心和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确定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法律顾问比选项目的中选单位。
现将中选情况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书面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023-56665132。
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