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
本比选项目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20〕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现对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五坝村。
2.1.2最高限价:3409732.89元。
2.2 建设规模:公厕一座,新建广场3660m2,新建停车场2120m2等。其中包括典礼台及文化墙,石材地面,青石栏杆,C20埋石砼挡墙,路面油化,太阳能路灯,桂花树,红叶李,草皮等。
2.3 比选范围:天赐湖水库一期安置房文化广场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比选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3.比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比选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起,在奉节县永安镇朝阳街9号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
4.2 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需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比选者未提供上述材料,比选人则有权拒绝其购买比选文件请求。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址: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
比选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
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朝阳街9号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人: 金老师 |
电话:15123450711 |
电话: 17702352667 |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