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兴隆中药材加工中心建设等3个项目的公告
根据《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1〕5号)和《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奉节委乡振组办〔2021〕47 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论证、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县级审定,现将奉节县兴隆中药材加工中心建设等3个项目予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后期可能进行适当调整。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4月7日(公示10天)。
附件:奉节县兴隆中药材加工中心建设等3个项目项目库备案表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主管单位监督电话:56565051;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