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竹园镇五龙村市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立项建议书的函》(竹园府函〔2025〕1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关于下达2025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4〕45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竹园镇五龙村市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2503-500236-04-01-409712)。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竹园镇。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杨家湾河提整治约130米,宽2.5米,高3米;更换集中安置点饮水管网约1500米为镀锌管型号63mm;整修公路外坎五处;新建龙潭村人行步道约1.5km。
六、建设工期:9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项目涉及安置区域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利益联结。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