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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发改投〔2022〕501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奉节县羊市镇渔灯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你单位送来《关于羊市镇渔灯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奉节体发展函〔2022〕1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羊市镇渔灯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8-500236-04-01-848802)。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三、建设地址:羊市镇渔灯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硬化地坪142㎡,铺装EPDM塑胶颗粒广场1545㎡,新建梯步2座,配套可移动篮球架1套、可移动羽毛球围网1套、乒乓球台2张、安装围网120m、不锈钢栏杆80m、新增/移栽太阳能灯共10盏,排水沟120m、健身器材1套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50万元,二类费用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奉节县体彩分成资金。
八、招标核准:该项目已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库,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可不实行招标。
九、劳务用工及报酬: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
请你单位接件后,严格执行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