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1〕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县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县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的建安造价进行核算,并草拟《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定我县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建安造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3月12日。如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唐健,联系电话:023-56520580,电子邮箱:11654615@qq.com,联系地址: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6号行政次中心四号楼3楼313室。
附件:《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定我县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建安造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核定我县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建安
造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1〕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我县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的建安造价通知如下:
一、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电梯房建安造价为3100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建安造价为2500元/平方米。
二、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电梯房建安造价为2800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建安造价为2200元/平方米。
三、本通知所涉及的规划区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奉节县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县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建安造价综合造价和市场指导价的通知》(奉国土发〔2015〕26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