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下乡核查门诊统筹费用使用整改落实工作
日期:2023-12-28

今年8月,县医保局印发《规范医保门诊统筹费用使用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乡镇(街道)社保所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监管核查内容,持续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确保门诊统筹费用合法合规使用。为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社保所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监管职责,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县医保局领导班子牵头带队,分为5个核查小组,到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核查工作。

2023年12月初,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带领居民待遇科相关工作人员,到龙桥土家族乡、太和土家族乡、兴隆镇,通过“一看二查1+1+1”的方式(即查看纸质资料、随机抽查辖区内1家村卫生室1家药房1家诊所),现场核查9家医疗机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核查发现,3个乡镇的社保所均按期对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记录在册并当场告知医疗机构负责人要求及时整改;3个乡镇的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均进行了医保政策培训,对日常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台账登记要求村医限时整改,同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但少数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医保政策掌握不清、处方书写不完整、进销存盘点不准确的情况,已现场要求医护人员自身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学习,社保所、卫生院持续强化对其负责医疗机构的检查、督导,指导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合理合规的开展诊疗服务,用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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