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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部唐家湾特大桥“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奉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部唐家湾特大桥“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6日16时许,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部唐家湾特大桥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8万元。事故发生后,奉节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奉节县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部唐家湾特大桥“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单位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对中铁贵州公路建工有限公司罚款56万元、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罚款206万元。上述罚款已执行完毕。
(二)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对陈**罚款9.216万元、李*罚款1.7333万元、金**罚款16.08万元、周**罚款16.7311万元。上述罚款已执行完毕。
(三)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钟*,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TJ01工区专职安全员;谢**,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TJ01工区副经理;朱**,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经理。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均已移交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追责。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中铁贵州公路建工有限公司,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管,督促相关分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加强对从业人员岗前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对危险工程要按照规定编制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部位加强派专人旁站,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奉节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加大了对责任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县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奉建高速总承包项目部唐家湾特大桥“8·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