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
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奉节县人民政府网
|
部门街道
部 门
县发展改革委
县教委
县科技局
县经济信息委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城管局
县交通运输委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委
县商务委
县文化旅游委
县卫生健康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应急局
县审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
县医保局
县林业局
县信访办
乡 镇
永安街道办事处
鱼复街道办事处
夔门街道办事处
夔州街道办事处
白帝镇人民政府
草堂镇人民政府
汾河镇人民政府
岩湾乡人民政府
康乐镇人民政府
大树镇人民政府
竹园镇人民政府
青莲镇人民政府
平安乡人民政府
公平镇人民政府
石岗乡人民政府
红土乡人民政府
朱衣镇人民政府
康坪乡人民政府
新民镇人民政府
鹤峰乡人民政府
五马镇人民政府
冯坪乡人民政府
吐祥镇人民政府
青龙镇人民政府
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云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甲高镇人民政府
羊市镇人民政府
安坪镇人民政府
兴隆镇人民政府
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永乐镇人民政府
微信
无障碍/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进入老年模式)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退出
注册
奉节县
搜索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
>
县卫生健康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咨询问答库
您当前的位置:
县卫生健康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咨询问答库
问:重庆市育儿补贴对象条件?
日期:2026-08-20
大
中
小
1.户籍要求:补贴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
2.年龄要求:3周岁以下(对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补贴发放至其满3周岁;对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未满3周岁的剩余月份数折算补贴)。
3.生育/收养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婴幼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