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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畜禽粪污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建立打击畜禽粪污破坏环境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建议来信请寄至: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胡家社区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邮编:404600),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1640319801@qq.com,联系电话:023-56550725。
附件: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奉节发展改革委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建立打击畜禽粪污破坏环境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