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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执法规范、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成效显著,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执行《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内容。2025年累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围绕法治建设开展学习8次,激发全体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奉节县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职工会、专题会学习,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统筹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普法工作规划和部署,制定我局2025年度普法目标任务表和普法工作计划,量化责任和任务,层层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等制度,确保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二是打造特色宣传品牌。以宪法宣传周为核心节点,结合常态化普法宣传,构建“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矩阵。线上通过“奉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共发布信息136条;线下依托美丽重庆建设“六进”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讲活动,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与满意度,推动法治观念入脑入心。三是开展“送法入企”精准服务。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访处理等过程中,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相关法律规定,解答法律疑问,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各环节。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法治体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讲会、守法培训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环境守法意识和能力,防范法律风险。2025年已主动“送法入企”500余家次。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2次。制定《奉节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跟踪反馈等程序落实,实施决策解读引导,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四)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公布闭环机制,2025年起草《奉节县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并按规定报县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均为以县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无未备案规范性文件,完成清理结果公示并上报备案,确保制度体系与法律法规衔接一致。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确保制度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五)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一支队伍管执法”办法,结合我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梳理4项执法事项以赋权形式交予乡镇(街道)行使,执法人员以包片方式分3个片区下沉乡镇(街道),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2025年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培训1次,持续做好“传帮带”工作。
(六)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管理,及时开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将行政执法主体由“执法支队”变更为“生态环境局”。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安排,通过受理信访投诉等方式,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对企业违规执法等问题的自查自纠。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2025年检查计划,统筹调度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任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整合水、气、固废等全要素检查,避免多头重复入企,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透明度。严格实行行政检查计划审批备案制度,推广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执法,落实“扫码入企”制度。持续落实正面清单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筛选出52家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纳入正面清单且具备非现场监管条件的企业,如无相关违法线索,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切实降低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同时,对清单内企业推行审慎处罚,确保行政执法“无事不扰”。
(七)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根据《生态环境部文书指南》等文件要求,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审核,从程序上规范执法行为。2025年下达处罚决定书20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听证会2次,案件集体讨论10次,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处罚适当。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有温度”。精准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按照“服务、指导、帮助、整改、处罚”多措并举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避免以罚代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5年协助企业信用修复10余家,有力提升了我县营商环境。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5年行政诉讼二审再审胜诉案件各1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8件,裁定执行率达 100%,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八)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各科室、队、站负责人和局法律顾问为成员的奉节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科室(站队)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联动协调,构筑体系。加强与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调处的联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2025年共协调联系有关乡镇处理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57个。三是排查化解,确保稳定。我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从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标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力度。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以及“五一”“十一”期间,均结合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开展了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25年共调处生态环境领域矛盾信访423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统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重点,强化统筹谋划,专题部署各项具体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短板。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牢固树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22次,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事项150余个。在重大项目审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带头抓好法治理论学习。组织专题研讨6次,举办专题读书班6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带头抓好法治理论学习,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仍需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建设简单等同于合规检查、案件办理,未能充分认识到法治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风险防控、政务服务的核心支撑,对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性理解不透彻,缺乏主动谋划、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
(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和新业态、新污染源的出现,部分执法人员在专业取证、数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尚显不足。执法装备配备虽然有所改善,但无人机操控、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等专业技能掌握不够均衡,难以完全满足复杂执法任务的需要。环境执法信息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还不够深入。
(三)重点领域监管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社会噪声等面源污染问题涉及范围广、反复性强,现有监管手段难以实现全覆盖、长效化管控。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协调处置机制虽然初步建立,但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方面的协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兴产业的环境监管研究不够深入,监管措施针对性不强。
四、2026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工作目标
法治理论学习更加深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推动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
(二)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1.优化学习机制,促进成果转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优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过程管理、成果转化全链条学习机制。强化学习成果转化,推动环境执法、审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主要工作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切实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具体举措。
2.注重宣传创新,确保宣传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主线,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创新宣传载体,运用“线上微课堂+线下宣讲团”相结合模式,针对企业、学生、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普法。强化宣传实效评估,推动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规范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效能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用好“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两大公开渠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逐级审核签字,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安全合规。推动环境质量数据、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可从事的辅助性事务范围,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
5.深化执法监管方式创新
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拓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的场景和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6.持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和优化检查事项,坚决清理缺乏法定依据的检查事项;加强行政检查标准规范化建设,推动不同领域间检查标准的统一和协调,避免企业无所适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7.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落实
一是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预警和响应速度。二是细化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对突发性、群体性环境纠纷能够快速响应、有效控制、妥善化解。三是聚焦排查化解,维护安全稳定。继续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行动,加强对群众合理诉求的回应和解决,努力实现“事心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