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经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越来越多人加入到购房大军中去,而在市场加速发展的同时,备受关注的房地产行业也出现了一些如交房延期、房屋质量不过硬、虚假宣传等“不和谐”的声音。
01案例:误用“定金”“订金”
今年以来,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多起购房投诉案,其中有消费者在交了认购定金后,由于消费者觉得另一套房子更合心意、思前想后发现供房压力过大、家庭内部意见不统一无法继续购房等种种原因放弃购房,希望通过监管部门的介入能够得以返还定金;但由于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只有遇到因为销售方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才能退还,因此上述情况中,由于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认购定金是无法退还的。为此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订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果付定金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02案例:虚假宣传
也有消费者在交了认购定金后发现该商品房所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房屋结构、布局、质量、装修等与该公司所发布的广告信息不符,该房地产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嫌疑,消费者到我局进行求助后我局工作人员已依法介入处理。为此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即将购房的消费者,售楼广告莫轻信,有的开发商为促进销售,夸大宣传、售楼广告与事实不符,对买方造成误导,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房地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买方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警 示
动辄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商品房几乎是每家每户重要的资产,而购房、收房的过程中环节多、时间长,对于购买期房的消费者来说,需要承担不小的风险,因此除了上述情况外,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意图购房的消费者除了购房之前要进行多方面慎重考虑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符合限购政策方可购买
不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商品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售卖,为了贪图便宜和其他所谓便利条件购买了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除了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外,还会面临土地性质不合法、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等风险。
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
如需要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选房或购房,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时,要选择正规的、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查看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纪人证书,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等情况。确定经纪机构后要签订经纪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合同签订须留心
合同是房屋买卖的有效凭据,直接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署合同时务必要留心。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与其他当事人协商合同的条款或内容,特别是对自己认为应当写入合同的内容,更应充分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售楼广告莫轻信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依据,如果购房人认为广告宣传的事项是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要求增加到合同内容中,并设定违约责任。因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购房人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阴阳合同”签不得
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还存在事实上的极大风险。一旦对方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时,因虚报的内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或银行所采纳认可,当事人往往必须按照虚报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购房费用要理清
购房人购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房款、中介佣金、向相关部门交纳的税费,为避免产生纠纷,买卖双方可以要求经纪机构列明费用清单,并作为合同或协议的附件。在交纳税费后要及时索要各项税费的发票原件。
维权途径要选对
在合同或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及时处理。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奉节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