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纪委监委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5-09-23

奉节县纪委监委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五)脱贫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失信等记录,服从单位管理,满足相应工作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机关事务管理岗:主要协助开展机关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工作地点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奉节县夔州街道胡家社区)。

后勤服务岗位:主要负责从事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的安全巡查、保洁工作。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之一皆可,主要工作地点为奉节县廉洁文化教育中心(奉节县白帝镇浣花社区)。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3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

奉节县纪委监委办公室J026。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残疾证等)。

(四)资格审查

奉节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包括失业登记情况,是否有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监事)信息、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况。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梯次录取,录满为止。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优秀人员可续聘1年。

四、工资待遇

按月计酬(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奉节县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月)。我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奉节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奉节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奉节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咨询和反映。咨询人:刘晓娴;电话:15978933013;监督电话:023-5659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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