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奉节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农业产业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1-06-20

草堂镇人民政府、奉节县农产品市场服务中心:

根据《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奉节扶组办〔202129)文件,经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级部门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会审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将奉节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农业产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30万元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一)项目建设任务下达后,业主单位应在15天之内按照项目任务编制实施方案、设计预算,按照项目方案迅速组织实施。项目应在公示无异议后30天内开工建设,30天内未开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委收回。

(二)所有项目在批复审批方案后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确因特殊情况需对项目作调整、变更和终止的,必须按原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委同意。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工后,业主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结算资料,经乡镇自查验收合格验收后,报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复核验收(或委托中介机构第三方进行复核验收)。

三、资金拨付

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进度拨款等方式加强管理。经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项目进度,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后交县财政,县财政将资金拨付给项目业主单位。

四、职能职责

(一)业主职责。负责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的合法性、建设进度、项目质量、施工安全负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使用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户务工,负责落实利益联结,建立联结台账;负责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结算和资料汇编。

(二)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方案审核、业务技术指导和项目竣工验收。县财政负责资金预算的安排、下达和拨付。

五、利益联结

在实施项目中,业主单位按要求利益联结带动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做实所带动脱贫户的利益联结工作,签定带动协议,建立带动台账,落实增收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奉节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产业项目建设任务表

奉节农发〔2021〕148号 附件.xlsx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   

2021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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