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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申报指南 | 补贴发放 | 电话 | 主管部门 |
| 1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城乡低保对象 | 城市低保每人每月77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630元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报指南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836999投诉举报:023-56836999 | 县民政局 |
| 2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 | 特困供养对象 | 每人每月1001元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民〔2021〕119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报指南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836999投诉举报:023-56836999 | 县民政局 |
| 3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 | 临时救助对象 | 按对象类型和困难程度进行救助 |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224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报指南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836999投诉举报:023-56836999 | 县民政局 |
| 4 |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 具有奉节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 每人每月200元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文件) | 每月 | 每月月末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 023-56512698 投诉举报: 023-56512698 |
县民政局 | |
| 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二级残疾人。 | 一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 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报指南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557828 | 县民政局 |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 | 每人每月100元 |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 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报指南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557828 | 县民政局 |
| 7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 孤儿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后,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门核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本科就读的孤儿参照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重庆市户籍,且父母因下列情形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执行 | 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651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651元 |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渝民〔2022〕202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报指南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咨询:023-56557828 | 县民政局 |
| 8 | 困难群众慰问补助 | 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 | 城乡低保对象40元/人、特困供养人员50元/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元/人,享受低保的70至79岁每人100元、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200元,低保边缘家庭每人3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500元 |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5〕144号) | 每年 | 春节前 | 免申即享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836999投诉举报:023-56836999 | 县民政局 |
| 9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 |
每人每学年10000元 |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 | 每月 | 月底之前 | 免申即享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咨询: 023-56557828 |
县民政局 |
| 10 | 高龄津贴 | 奉节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 80-89周岁100元/人/年; 90-99周岁100元/人/月; 100周岁及以上300元/人/月。 |
奉节县民政局关于调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奉节民政〔2026〕25号) | 80—89周岁每年, 90周岁以上每月 |
年末/每月月末 | 免申即享 | 依托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老人个人账户。 | 政策咨询: 023-56512698 投诉举报: 023-56512698 |
县民政局 |
| 11 |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费 | 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 | 按对象 | 每月 | 月底之前 | 免申即享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政策咨询:023-56557828 | 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