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审查工作细则
日期:2017-12-12

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审查工作细则

填报单位:奉节县林业局


环节

出具的文件及时限

岗位

审查内容

审查要求

审查方式

判断标准

注意事项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性质数量


1受理

出具《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受理通知书》《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个工作日)

办理人(A岗)田燕职务:办理员电话:56556082
办理人(B岗)史琴职务:科长电话56789832

(一)《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市内准运证申请表》(见附件4);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盖申请单位鲜章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三)证明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运输野外来源动物提供猎捕证,运输人工驯繁殖动物及其产品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其它的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如:进出口许可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购销发票等);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四)提交出售、收购、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五)所申请运输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2审查

(按照实际审查工作环节可细分:材料审查、实地查勘等)

出具审查意见或结论(7个工作日)

办理人(A岗)陈仲魁职务:副局长电话:56789803
办理人(B岗)张占全职务:科长电话56789836

(一)《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市内准运证申请表》(见附件4);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盖申请单位鲜章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三)证明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运输野外来源动物提供猎捕证,运输人工驯繁殖动物及其产品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其它的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如:进出口许可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购销发票等);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四)提交出售、收购、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五)所申请运输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申请人窗口提交

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书面审查

符合申请材料目录

查看原件


3决定

(注4

决定结论确定,出具《重庆市内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2个工作日)

办理人(A岗)陈仲魁职务:副局长电话:56789803
办理人(B岗)张占全职务:科长电话56789836

审查意见

审查环节

提交

原件1

各项审查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书面审查

审查意见真实准确

审查意见


不当审查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追责依据

依据《森林法》的规定


追责情形

因不改造或不正当履行行政职责,情节轻者,给予效能告诫;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