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538/2025-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奉节县教育考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各类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贯彻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招生考试具体事务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县普通高校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教育考试中心(原名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共有9个编制,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招生考试科、自学考试科。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县各类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贯彻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招生考试具体事务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本县普通高校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等工作。

4.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考试工作。

5.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

6.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

7.负责管理指导辖区内各中学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体检工作、志愿填报工作;负责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组建及管理工作。

8.负责依法对参加教育考试的考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参与市教育考试院的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按照规定管理各类招生考试经费。

10.承担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完成县教育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72.97万元,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2.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8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万元。支出较2024年增加72.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2.97万元,项目支出无变化。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6万元,比2024年增加7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6万元,比2024年增加72.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13万元,比2024年增加6.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无采购预算也需说明: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无项目支出也需说明: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车辆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读兰,联系电话:023-5656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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