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奉节县适度居书法培训中心变更的
批 复
奉节县适度居书法培训中心:
你单位递交的《奉节县适度居书法培训中心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经现场审核,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奉节县适度居书法培训中心地址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地址由原来“奉节县永安街道桐凤路288号飞洋华郡7”变更为“奉节县夔州街道朱衣路6号21幢3-02”。
请你单位及时到相关部门登记变更信息,加强内部管理,注重保教质量,促进优质发展。
特此批复。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