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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537条,其中乡镇(部门)信息213条,公示公开302条,政策法规4条,办事指南9条,因旧宅电梯改造,依申请公开3件,已办结3件;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3  | 
 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3  | 
 20  | 
 17  | 
| 
 行政处罚  | 
 97  | 
 2  | 
 99  |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4  | |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5798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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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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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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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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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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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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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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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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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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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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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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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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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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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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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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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彻底,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不足等。2020年,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和新媒体等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