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和限额以下 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信息公开的通知
日期:2022-11-28

奉节公管办发20229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和限额以下

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善,现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备案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信息公开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落实合同备案制度

各项目法人(业主)应当严格按照《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奉节公管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在完成招标后及时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变更情况在规定媒体进行办理。各项目法人(业主)还应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强化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程序,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情况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考核,并对不按要求进行备案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奉节府办发〔202075号第八条第二款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建设动态、资金使用信息等应当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并在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定,各项目法人(业主)单位在实施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时,应将相关信息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fengjieweb/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未见相关信息公开情况。各单位须严格执行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公开情况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考核,并对不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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