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581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岩湾乡岩湾村堰塘湾山坪塘整治工程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岩湾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岩湾乡岩湾村堰塘湾山坪塘整治工程立项的函》(岩湾府函〔2021〕11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奉节县水利局关于下达防返贫防致贫水利帮扶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奉节水发〔2021〕10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岩湾乡岩湾村堰塘湾山坪塘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110-500236-04-05-676521)。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岩湾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岩湾乡岩湾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规模及规模:
山坪塘容量为5万m3,坝高6m,整治护坡2000m2,坝顶硬化215m,坝角排水沟新建170m,新建溢洪道95m,新建放水卧管20m,涵管35m。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万元。资金来源为防返贫防致贫水利帮扶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