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507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九天龙凤景区兴隆镇大石包—
桃源河公路沿线植被恢复项目立项的
批复
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奉节县九天龙凤景区兴隆镇大石包—桃源河公路沿线植被恢复项目立项的函》(兴隆府函〔2021〕123号)文件及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1〕19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九天龙凤景区兴隆镇大石包—桃源河公路沿线植被恢复项目(项目代码:2109-500236-04-05- 794044)。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兴隆镇大石包—桃源河公路沿线。
四、建设性质:其他(恢复及绿化提升)。
五、建设规模:
对兴隆镇大石包—桃源河公路沿线5公里,开展植被恢复和绿化提升。含9个创面修复、绿植栽培、花籽撒播等。
六、建设工期:2个月,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八、招标方式: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