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500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奉节县夔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改建项目总投资的批复
奉节县民政局: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调整奉节县夔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改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函》(奉节民政函〔2021〕17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同意将该项目投资估算由“209万元”调整为“288万元”。其余内容以原批复文件奉节发改投〔2021〕327号为准。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