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4年红土乡产业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红土府函〔2024〕4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2024年红土乡产业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4〕4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红土乡产业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05-500236-04-05-276209)。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红土乡野茶村、大垭村、三星村、峰岳村、红土村、白鹤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扩建道路279米,改建道路454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3.5m宽产业路4144m,其中大垭村3053m,白鹤村500m,三星村339m,红土村200m,野茶村152m;峰岳村硬化4.2m宽产业路400m(含护栏);下广社区扩宽1.5m路面279m。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