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3〕67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朱衣镇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农村“四旁”植树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朱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朱衣镇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农村“四旁”植树申请立项的函》(朱衣府函〔2023〕18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造林任务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农村“四旁”植树任务及资金计划的函》(奉节林函〔2023〕269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造林任务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3〕18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朱衣镇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农村“四旁”植树(2312-500236-04-01-706847)。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朱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朱衣镇主干道两侧。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朱衣镇主干道两侧植树。实施规模长度约18.29公里、面积为270.0亩。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5.9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国家造林任务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农村“四旁”植树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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