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3-00479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3〕45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变更奉节县兴隆殡仪服务站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林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奉节县兴隆殡仪服务站项目立项的请示》(奉节林海司文〔2023〕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兴隆殡仪服务站(项目代码:2309-500236-04-01-651072)。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林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兴隆镇石乳村14社。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4044㎡,总建筑面积2329.96㎡,建设综合楼一座,悼念厅一座,以及室外活动场等配套设施。

六、建设工期:建设期为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报告送我委审批。

原审批的《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奉节县兴隆殡仪服务站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3〕414号)文件同时废止。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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