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3-00476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3〕45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2023年鲁渝协作蔬菜大棚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鹤峰乡2023年鲁渝协作蔬菜大棚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3〕14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乡村振兴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2023年鲁渝协作蔬菜大棚项目(2309-500236-04-05-406246)。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青杠村、莲花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整修大棚3200㎡,新修大棚12亩及配套设施设备。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东西部协作资金250.00万元,衔接资金60.00万元。

八、招标核准:

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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