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鹤峰乡青杠村何家营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3〕12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关于下达2023年度帮扶计划的通知》,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乡青杠村何家营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308-500236-04-05-999147)。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青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鹤峰乡青杠村何家营片区环境整治提升,污水处理2处等。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帮扶集团集中帮扶资金。
八、招标核准:
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