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2〕783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奉节县夔门长江大桥南桥头至永乐镇大坝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奉节县夔门长江大桥南桥头至永乐镇大坝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奉园林所文〔2022〕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夔门长江大桥南桥头至永乐镇大坝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永乐镇。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绿化建设8200㎡,调整优化植物配置及增设浇灌配套设施,改建原人行道铺装400㎡,新建园路广场铺装㎡平方米,道路扩建沥青路1600㎡,及新建配套人行道铺装400㎡,配套设施庭院照明灯、果皮箱、坐凳座椅。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93.61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赤甲集团解决。
八、招标核准: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并按程序报批。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