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2〕738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红土乡太阳村抗旱水源工程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奉节县红土乡太阳村抗旱水源工程立项的函》(红土府函〔2022〕11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水发〔2022〕72号)及《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预算的通知》(奉节财农〔2022〕18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红土乡太阳村抗旱水源工程(2211-500236-04-01-23932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红土乡太阳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南朝湾取水坝1座,新建DN110-1.6MPa PE管道4450m、DN75-1.6MPa PE管道1100m、DN50-1.6MPa PE管道1550m、DN40-1.6MPa PE管道1000m、DN32-1.6MPa PE管道2400m、DN25-1.6MPa PE管道1500m及闸阀井2口。
六、建设工期:1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5万元,独立费用1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市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