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鹤峰乡返乡入乡创业园——厂房建设(一期)项目竣工决算的函》(鹤峰府函〔2024〕14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奉节县鹤峰乡返乡入乡创业园——厂房建设(一期)竣工决算财务审核报告》(新禾嘉专审字〔2024〕第C10-18号)。
该项目总投资5000000元,审定投资4,909,167.82元,其中建筑安装3950553.17元,待摊投资958,614.65元。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