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社[2021]165号关于预下达2021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9-09


奉节财社〔2021〕165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1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

生活优待补助资金的通知

奉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中央补助资金(年中下达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84号),现预下达你单位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718万元,主用用于残疾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名工)、“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等支出。

该项中央资金为直达资金,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时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附件:2021年绩效目标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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