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3〕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调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奉节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奉节县行政管辖区,包括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和其他区域。
1.城市规划区:包括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夔州街道、朱衣镇的黄果社区、五湘社区、红峡村、麻林村、双碾村、砚瓦村;永乐镇的幺店社区、酒溜村、大坝村、三峡村及奉节生态工业园区(草堂组团、康乐组团)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29.45km2。
2.建制镇:包括白帝镇、兴隆镇、吐祥镇、竹园镇、公平镇、甲高镇、新民镇、安坪镇、汾河镇、大树镇、羊市镇、青龙镇、五马镇、青莲镇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其他区域:除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划定。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中不能随意降低声环境功能区级别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切实维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严肃性。
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加强对噪声敏感人群和以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功能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及其集中区域的保护,提高城市宜居生活水平。
坚持统筹兼顾。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规划用地属性、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保持衔接,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坚持务实管用。明确区划单元地理边界、坐标,将声环境功能区落地、上图、入库,力求“划得实,管得住”,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成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项目审批、监察执法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参考,增强保护实效。
(三)方案目的。
为适应声环境管理需要,在《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基础上对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为城市规划布局优化、声环境准入、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执法监管等提供依据,促进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
(四)区划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7月26日修正)。
2.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
《重庆市奉节县控制线详细规划(2021年)》。
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管控要求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不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
0 |
≤50 |
≤40 | |
1 |
≤55 |
≤45 | |
2 |
≤60 |
≤50 | |
3 |
≤65 |
≤55 | |
4 |
4a |
≤70 |
≤55 |
4b |
≤70 |
≤60 |
备注:“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步骤及划分标准
(一)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
根据城市功能、城市用地类型、行政区划边界、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绿地等确定声环境区划单元。原则上,单块区划单元面积不低于0.5km2,实际划分中可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二)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按0类、1类、3类、2类的顺序确定区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1.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城市用地性质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划单元划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当没有明显的噪声源,区域边界明确。
2.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居民住宅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的区域;或者虽兼有其他用地性质但上述用地占地率≥70%的混合区域,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3.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或者虽兼有其他用地性质但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用地占地率大于≥70%的混合区域,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4.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
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或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5.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功能区的划分主要以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区域范围为划分的基本依据。
(1)城市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参照表3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城市区域内铁路两侧一定距离参照表3划定4b类声环境功能区,对于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临街建筑4类功能区的划分。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表2)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交通服务区域功能区划分。
铁路、公交枢纽、港口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表2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源强类型 |
划分距离(m) |
相邻功能区类型 |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钢轨-地面段)、铁路* |
55 |
1类区 |
40 |
2类区
| |
25 |
3类区 | |
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内河航道 |
50 |
1类区 |
35 |
2类区
| |
20 |
3类区 | |
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胶轨-地面段) |
45 |
1类区 |
30 |
2类区 | |
15 |
3类区 |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结果
(一)城市规划区。
奉节县城市规划区共划分22个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包括1类、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29.45平方公里。
1类声功能区2个,区划面积0.94平方公里,面积占比3.2%;
2类声功能区14个,区划面积19.33平方公里,面积占比65.64%;
3类声功能区6个,区划面积6.0平方公里,面积占比20.38%;
4类声环境功能区3.18平方公里,区划面积占比10.79%,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2.95平方公里、4b类声环境功能区0.23平方公里。
表3 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结果统计表
1类声功能区 |
2类声功能区 |
3类声功能区 |
4类声功能区 | ||||
---|---|---|---|---|---|---|---|
数量 (个) |
面积(平方公里) |
数量 (个) |
面积(平方公里) |
数量 (个) |
面积(平方公里) |
数量 (个) |
面积(平方公里) |
2 |
0.94 |
14 |
19.33 |
6 |
6.0 |
/ |
3.18 |
(二)建制镇。
奉节县建制镇包括兴隆镇、吐祥镇、竹园镇、公平镇、甲高镇、新民镇、安坪镇、汾河镇、大树镇、羊市镇、青龙镇、五马镇、青莲镇,建制镇镇区以居住、商业混杂为主,原则上统一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有交通干线经过的建制镇在其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执行4a类、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其他区域。
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2条规定确定,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乡村村庄以及位于乡村的连片住宅区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乡村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乡村集镇、村庄的工业、仓储、物流企业集中区域或乡村地区的工业集聚区,根据实际用地性质可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1.本区划调整方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发布之日实施。本区划由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3.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根据职能职责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工作。
4.强化声环境准入管理,禁止在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新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在道路规划建设、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建设、环评审批、生态环境执法等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管理目标。
5.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区域应实时调整为4类声功能区。
6.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1.基本术语
2.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结果
3.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分布图
附件1
基本术语
1.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其他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
3.乡村:指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乡村集镇等。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乡村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4.交通干线: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应根据铁路、交通、城市等规划确定。以上交通干线类型的定义参见GB 3096附录A。
5.交通干线边界线: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6.临街建筑: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
附件2
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结果
附表1 奉节县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列表
区划单元编码 |
声功能区类型 |
适用区域 |
区划单元主要用地类型 |
面积(km2) |
区划单元范围描述 |
---|---|---|---|---|---|
5002361L01 |
1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混杂 |
0.56 |
奉节中学、杨家沟片区 |
5002361L02 |
1类 |
居住文教区 |
教育科研用地 |
0.38 |
奉节职业教育中心片区 |
5002362L01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工业、教育科研 |
1.24 |
草堂镇中心小学、石马初中、坪上村、柑子社区部分片区 |
5002362L02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工业 |
0.56 |
康乐镇石龙社区、郭家社区片区 |
5002362L03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商住、教育 |
0.26 |
横路社区、平皋中学片区 |
5002362L04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商业 |
1.74 |
永乐镇酒溜村 |
5002362L05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 |
0.18 |
永乐镇永乐小学、夔门初级中学、镇政府 |
5002362L06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商业 |
0.92 |
夔门街道宝塔坪社区 |
5002362L07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广场绿地混杂 |
1.16 |
朱衣镇麻林村、五湘社区 |
5002362L08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广场 |
1.61 |
高铁站、朱衣镇五湘社区 |
5002362L09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广场 |
1.78 |
夔州街道胡家社区 |
5002362L10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行政办公、广场 |
2.27 |
夔州街道冒峰社区 |
5002362L11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行政 |
1.75 |
夔州街道魏家社区 |
5002362L12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商业 |
2.25 |
夔州路以北香山、人和、新竹等社区 |
5002362L013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教育科研、商业 |
2.91 |
夔州路以南滨河、迎宾、明良等社区 |
5002362L014 |
2类 |
居住文教区 |
居住、工业、仓储物流 |
0.69 |
鱼复街道茶店社区 |
5002363L01 |
3类 |
工业园区 |
居住、工业混杂 |
1.94 |
工业园草堂园区 |
5002363L02 |
3类 |
工业园区 |
工业、居住混杂 |
2.11 |
工业园康乐园区 |
5002363L03 |
3类 |
工业园区 |
工业、居住混杂 |
0.72 |
康乐镇上坝 |
5002363L04 |
3类 |
工业园区 |
工业 |
0.35 |
永乐镇幺店社区、水泥厂 |
5002363L05 |
3类 |
工业园区 |
工业、仓储物流混杂 |
0.53 |
夔门街道金盆社区、哑河沟 |
5002363L06 |
3类 |
工业园区 |
工业、居住混杂 |
0.36 |
夔州街道干溪沟 |
附表2 奉节县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列表—高速公路
道路编号 |
类型 |
道路名称 |
面积(km2) |
---|---|---|---|
1 |
高速公路 |
G42沪蓉高速 |
0.02 |
2 |
高速公路 |
沪蓉高速 |
0.75 |
附表3 奉节县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列表——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道路编号 |
类型 |
道路名称 |
面积(km2) |
---|---|---|---|
1 |
城市主干路 |
康乐路 |
0.05 |
21 |
城市主干路 |
纵一路 |
0.04 |
3 |
城市主干路 |
平皋路 |
0.01 |
4 |
城市主干路 |
渝巴路 |
0.09 |
5 |
城市主干路 |
康园路 |
0.17 |
6 |
城市主干路 |
诗城中路 |
0.04 |
7 |
城市主干路 |
201省道(奉利路) |
0.07 |
8 |
城市主干路 |
诗城路 |
0.13 |
9 |
城市主干路 |
夔州西路 |
0.07 |
10 |
城市主干路 |
诗城西路 |
0.20 |
11 |
城市主干路 |
夔府大道 |
0.07 |
12 |
城市次干路 |
纵三路 |
0.03 |
13 |
城市次干路 |
太白路 |
0.02 |
14 |
城市次干路 |
盛园路 |
0.06 |
15 |
城市次干路 |
子美路 |
0.01 |
16 |
城市次干路 |
横四路 |
0.15 |
17 |
城市次干路 |
纵四路 |
0.02 |
18 |
城市次干路 |
节能路 |
0.15 |
19 |
城市次干路 |
603乡道 |
0.04 |
20 |
城市次干路 |
金开路 |
0.02 |
21 |
城市次干路 |
石马路 |
0.00 |
22 |
城市次干路 |
兴园路 |
0.08 |
23 |
城市次干路 |
草堂路 |
0.01 |
24 |
城市次干路 |
鱼复路 |
0.01 |
25 |
城市次干路 |
竹枝路 |
0.00 |
26 |
城市次干路 |
海成路 |
0.00 |
27 |
城市次干路 |
玉璋路 |
0.01 |
28 |
城市次干路 |
北翔街 |
0.01 |
29 |
城市次干路 |
冒峰街 |
0.00 |
30 |
城市次干路 |
万胜路 |
0.06 |
31 |
城市次干路 |
甘溪街 |
0.05 |
32 |
城市次干路 |
竹园路 |
0.07 |
33 |
城市次干路 |
横三路 |
0.11 |
34 |
城市次干路 |
探港路 |
0.03 |
35 |
城市次干路 |
桂圆路 |
0.04 |
36 |
一级公路 |
诗城东路 |
0.02 |
附表4 奉节县内河航道及港口码头
序号 |
名称 |
港口码头 |
---|---|---|
1 |
长江 |
宝塔坪旅游码头、三马山客运码头、永乐危化品码头、白马作业区 |
2 |
梅溪河 |
康乐作业区 |
附表5 奉节县4a类交通服务区域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面积(km2) |
---|---|---|---|
1 |
奉节服务区(高速服务区) |
A22-02地块东侧约300米 |
0.05 |
2 |
奉节汽车站 |
夔门大桥东侧约100米 |
0.03 |
3 |
奉节客运中心 |
夔门大桥西侧约200米 |
0.01 |
附表6 奉节县4b类交通服务区域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面积(km2) |
---|---|---|---|
1 |
郑渝铁路 |
奉节县城西部 |
0.11 |
2 |
奉节高铁站附属设施 |
奉节站 |
0.12 |
附件3
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分布
附图1
附图2
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分布图
附图3
附图4
附图5
附图6
附图7
附图8
附图9
附图10
附图11
附图12
附图13
附图14
附图15
附图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