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府人〔2025〕12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
经2025年8月8日第十八届县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郑森强为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刘忠彦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贺琳为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蒋群英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泽果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龙为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谢鑫为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王韬为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谭新春为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丁宏为县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畅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华伟为生态工业园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威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银春为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聘用到管理七级岗位;
肖纪聪为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用到管理八级岗位。
免去
郑森强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忠彦的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蒋群英的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泽果的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龙的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培权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平的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职务;
胡兴建的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职务;
王韬的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职务;
杜志安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希刚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海的生态工业园区副主任职务。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