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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4-00080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4〕50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4〕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23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严格审查监督,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对决策草案的财政金融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备案;县生态环境局要对决策草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要对决策草案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备案;县信访办要对决策草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备案;县司法局要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县政府办公室将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开展决策后评估。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申报单位

报请审议时间

1

制定奉节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第二季度

2

制定奉节县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县商务委

第二季度

3

制定奉节县高铁生态城新兴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

县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4

制定三峡库区奉节县长江南岸片区城乡融合一体化重点项目规划方案

县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5

全县标准地址建设

县公安局

第四季度

6

制定奉节县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更新调整方案

县生态环境局

第四季度

7

制定奉节县水网建设规划

县水利局

第四季度

8

制定奉节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改革实施方案

县卫生健康委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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