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30)的通知
奉节府发〔202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30)》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抓好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取得实效。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府发〔2022〕61号
关于印发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3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30)》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抓好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取得实效。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
(2022—203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 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探索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目标、途径和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奉节县位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心,是重庆市的东大门。奉节历史悠久,古称夔州,因“奉公守节”而得名,距今有2300余年的建制史,是中国最古老的县城之一,县城在历史上长期为郡、州、府治地,是历代渝东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奉节资源丰富,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拥有“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动植物种类众多,生物多样性丰富。奉节景观秀丽,有雄甲天下的长江三峡夔门,第五套人民币10元面额纸币的背景图案取于这里,有世界之最的小寨天坑及天井峡地缝,有著名的瞿塘峡摩岩石刻,有250万年前的古象化石博物馆,有永安宫、八阵图等三国文化为代表的历史遗迹,有长江三峡“高峡平湖”壮丽景观。
近年来,奉节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县”“中国最美山水生态文化旅游名城”、首批国家创新型县等称号。
奉节县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科学、有序、强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持续深化河长制,着力修补长江两岸“天窗、断档”,纵深推进“绿满夔州·花漾奉节”。2021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50天,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100%,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48%提高到63.4%,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基础扎实。
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奉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全县“1239”发展思路,有序推进奉节县国、市两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为2022-2030年。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建设基础及形势分析 1
第一节 区域特征 1
第二节 工作基础 6
第三节 迎来的机遇 12
第四节 问题与挑战 15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9
第三节 编制依据 20
第四节 规划范围 23
第五节 规划时限 23
第六节 规划目标 24
第七节 规划指标 25
第三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45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45
第二节 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责任制度 46
第三节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制度 48
第四节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50
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52
第一节 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52
第二节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55
第三节 严格风险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57
第四节 强化噪声环境影响管控 59
第五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 61
第五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3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63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65
第三节 开展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 66
第四节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67
第六章 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经济 70
第一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70
第二节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72
第三节 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73
第四节 促进生态产业绿色发展 73
第五节 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76
第七章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态人居环境 79
第一节 持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79
第二节 持续提升城镇功能品质 80
第三节 加快实施乡村生态振兴 82
第八章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营造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84
第一节 完善生态文化体系 84
第二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86
第三节 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87
第四节 夯实生态细胞工程 88
第九章 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89
第一节 重点工程 89
第二节 资金筹措 89
第三节 效益分析 89
第十章 保障措施 92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92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92
第三节 加强协调联动 93
第四节 强化跟踪评估 93
附件 95
附表1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 95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附图2行政区划图
附图3高程数据图
附图4水系图
附图5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6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图
附图7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附图8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图
附图9重点工程项目分布图
一、区位概况
地理位置。奉节县是重庆市的东大门,位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心,大巴山脉前缘和鄂西山地的接壤地带,属于重庆市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东临巫山县,南接湖北省恩施市,西连云阳县,北接巫溪县,历史上被称为“控带二川,限隔五溪,据荆楚之上游,为巴蜀之喉吭”“西南四道之咽喉,吴楚万里之襟带”,是陕南、渝东、鄂西和湘北最便捷的水上出口通道,更是连接湘鄂渝陕南北经济走廊的枢纽。
生态功能区定位。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奉节县属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奉节县属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属于三峡水库环境保护的重要区域,其生态屏障带建设、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地质灾害和干旱洪涝防治等对渝东北区域乃至三峡库区的三峡水库水质安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保护与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奉节县属II1-1巫山-奉节水质保护-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主导生态功能为保护三峡水库水体,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二、自然概况
地形地貌。奉节县地处四川盆地东部,以山地地貌为主,海拔1000米以上中山区域超过80%,最高海拔猫儿梁为2123米,最低点在瞿塘峡口为86米。北部为大巴山南麓的一部分,东部和南部为巫山和七曜山的一部分,长江横切七曜山形成著名的瞿塘峡,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貌总体上东南和东北高,中部偏西稍平缓,南北约对称分布,以长江为轴线,离长江越远海拔越高,有少量平缓河谷平坝。受区域地质构造和岩性的影响,地貌类型为构造、侵蚀、剥蚀低中山河谷,主要山脉走向与构造线方向一致。县域现有七曜山、金凤山、鞍子山、赤甲山、白盐山、长龙山、枇杷山、狮子山、龙华山、石乳山等重要山体。
气候特点。奉节县境内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春旱、夏热、秋凉、冬暖,四季分明。气候垂直变化较为明显,是典型的山地立体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5.5℃,极端最高气温39.8℃,极端最低气温-9.2℃。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1132毫米。无霜期长,年均无霜期287天。日照时间长,常年日照时数1639小时。年平均风速2.16米/秒,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次主导风向为东风。
水文水系。奉节县溪河遍布,均属长江水系。县内流域面积50 km2以上重要河流30条,除长江干流外较大的河流有梅溪河、大溪河、长滩河、草堂河、朱衣河等,溪河纵横,河网密度达0.43km/km2。
三、资源概况
水资源。奉节县水资源丰富,2021年,全县水资源总量为38.9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8.9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9.46亿立方米。
生物资源。奉节县生物资源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有高等植物170科426属749种,其中苔藓植物18种22属26种,蕨类植物26科38属51种,裸子植物8科15属18种,被子植物118科351属654种。有野生动物19目42科104种,其中两栖类1目4科11种,爬行类2目6科10种,兽类3目7科11种,鸟类13目25科72种,其中,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有7种,分别是林麝,川金丝猴,小灵猫,金猫,云豹,豹,金雕;二级保护动物13种,分别为猕猴,豹猫,獐子,岩羊,红腹锦鸡,白腹隼雕,苍鹰,云雀,画眉,黑啄木鸟,灰头鹦鹉,蟒蛇,巫山大步甲。
土壤资源。奉节县土壤主要包括水稻土、冲积土、紫色土、黄壤、石灰岩土五大类。地带性土壤为黄壤,农耕土壤以壤土为主,占农业土壤的61.26%,粘土占22.38%,砂土和砾土占15.86%。耕地中石灰岩土类最多,占总耕地的41.65%,紫色土次之为28.79%,水稻土为19.7%,黄壤为9.01%,冲积土为0.83%。
矿产资源。奉节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相对丰富。已发现17个矿种,主要有煤、石煤、天然气和地热等4种能源矿产;铁矿、铜矿、钒、钼矿等4种金属矿产;石灰岩(水泥用、建筑石料用)、砂岩(建筑石料用)、泥(页)岩(水泥配料用、砖瓦用)、硫铁矿、方解石、粘土等6种非金属矿产,另外还有石膏、地热、矿泉水等。共发现矿产地169处,已开发利用煤、石灰岩、石膏、页岩、砂矿、石煤、粘土矿等矿种。
文化旅游资源。奉节县文化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人文与自然交相辉映。按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的分类方法,全县旅游资源包含8个主类、28个亚类、103个基本类型。拥有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奉节园区、天坑地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上最大的天坑-小寨天坑,世界上最长的地缝-天井峡地缝)、长江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奉节段(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区)、三岔河市级森林公园等风景名胜。此外,还有世界级暗河-龙桥河、渝东道教胜地-长龙山、国家2A级景区县城后花园-天鹅湖、4A级大窝景区等。
四、社会经济概况
行政区划。奉节县辖4个街道、18个镇、11个乡,包含76个社区和314个村。即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夔州街道,兴隆镇、吐祥镇、竹园镇、公平镇、草堂镇、新民镇、甲高镇、朱衣镇、康乐镇、白帝镇、汾河镇、大树镇、羊市镇、永乐镇、青龙镇、安坪镇、五马镇、青莲镇、石岗乡、冯坪乡、鹤峰乡、岩湾乡、红土乡、平安乡、康坪乡、云雾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长安土家族乡、太和土家族乡。
人口。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县常住人口为 74.48万人,县城4个街道常住人口26.99万人,占36.24%;长江北岸14个乡镇常住人口为22.53万人,占30.25%;长江南岸15个乡镇常住人口为24.96万人,占33.51%。其中城镇人口为36.89万 人,占49.53%。
经济状况。2021年,奉节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2.5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3亿元,同比增长9.4%;第二产业增加值139亿元,同比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170.2亿元,同比增长12.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7:37:46,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9.8%、13.2%、67%。
土地利用状况。根据奉节县国土详查数据,全县国土面积40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1909.1公顷,占总面积的20.0%;林地209530.4公顷,占51.1%;园地5457.6公顷,占总面积的1.3%;牧草地28767.1公顷,占总面积的7.0%;水域9436.4公顷,占总面积的2.3%;非生产用地16045.5公顷(交通用地1710.7公顷,居民及工矿用地14334.8公顷),占3.9%;未利用地58691.3公顷,占14.3%。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年来,奉节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持续深化河长制,着力修补长江两岸“天窗、断档”,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350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9%,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浓度为30μg/m3。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县已建成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并稳定运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已建成2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已建成日处置能力达到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彻底解决医疗废物处置难题。“一江五河”1水质均达到II类,全县市级及以上考核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污染防治进展顺利,完成41个土壤环境质量市控监测点位现场核查。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创成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0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2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7分贝。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奉节县坚决站好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奉节岗哨”,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72.932。全面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2021年,累计完成营造林建设21.5万亩,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建设2.7万亩,建成长江干流岸线黄葛树林带30公里,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4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2.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48%提高到2021年的63.4%,在全市长江过境的17个区县中位居第一,荣获“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县”称号。坚持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厘清了“三区三线”关系,为大保护、微开发、巧利用腾出了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418.05平方公里,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现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持续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纳入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台账的整改类问题总数为35个,已整改销号31个,整改完成率88.57%,剩余4个问题正按照整改方案时序推进。深入开展生物多样保护,强化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重点对红豆杉、黄杨、楠木、水杉、珙桐以及大鲵等珍稀动植物进行保护和人工繁育;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组织开展动植物多样性样本调查,发现中国特有昆虫3类,全市昆虫新纪录种2类。
持续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绿色产业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奉节县“4+3+X”3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壮大,脐橙“甜蜜产业”、油橄榄“黄金产业”、中药材“康养产业”、蚕桑“锦绣产业”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19万亩,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80万亩,“两品一标”认证达到194个;奉节脐橙成为全国百强区域品牌,品牌价值达到182.8亿元,居全国橙类第一名。生态工业加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电力装机达到183万千瓦,华电奉节电厂年均发电37亿度,工业园区集聚企业83家,47家眼镜企业补链成群,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3%。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国家创新型县建设扎实推进,深度融入全国“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全县已培育科技型企业479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家,组建产业研究院所16个。
传承底蕴深厚历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奉节县历史文化悠久,积淀了远古文化、三国文化、诗词文化、民俗文化、军事文化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奉节县依靠诗文化、名胜古迹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江峡文化、三国文化、诗词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中华诗城”大放异彩,文化底蕴充分展示,诗书情怀全面激活。连续举办五届“中国·白帝城”国际诗歌节,四度联手《中国诗词大会》,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华诗人节,承办第六届中国诗歌节,成功举办“登临三峡之巅,寻胜中华诗城”活动,并开展现场采风、嘉宾见面会、明星挑战赛等活动,扩大了“中华诗城”的影响力;以文旅深度融合共赴“诗和远方”,逐渐形成“三峡之巅 诗·橙奉节”核心品牌,中华诗词学会授予奉节县“中华诗词白帝城创作研究基地”牌匾,提高了奉节知名度和美誉度。文化品牌宣传营销渠道更加多元,形成了旅行社、新媒体、传统媒体等的有机结合,与重庆、武汉、西安等20多家旅行社签订了合作协议,诗城奉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天地诗心·归来三峡》在重庆卫视滚动播出。全域旅游取得积极进展,全县A级景区达到24个、白帝城·瞿塘峡景区成功列入国家5A景区创建储备名单;《归来三峡》、三峡之巅景区荣登全市文旅新地标40强;推动了文旅融合、产业融合、城乡融合、产城融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新动力,全县累计接待游客从2016年的1249万人次增长到2021年的2285万人次,年均增长12.84%。2021年,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18亿元,同比增长16.14%;购票人数达156万人次,同比增长19.08%;全年共接待过夜游客130万人次,同比增长24.57%,实现“逆势”上扬。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生态人居环境不断提升。近年来,奉节县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农田面源整治,农村生态人居环境改善明显。到2021年底,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9.3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逐步完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累计建成11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点730处,配置170辆垃圾收运车、发放3.5万个分类垃圾桶,新增堆肥设施160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95%;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60个;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7%。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体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奉节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新途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三线一单”行政审批制度、排污许可制、综合执法体制等改革得到持续推进;企业排污总量及类型控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保护征税实现“一证式”管理,“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挂牌成立,环境保护、农业、水利等跨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能实现整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出台实施,生态环境执法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持续推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河长制”全面推进,2021年,各级河长巡河1.2万次,巡河里程2.85万公里,整改问题382个;流域防控机制不断深化,全面执行与巫溪县签订的《梅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及与巫溪、巫山、云阳签订的《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督察问题整改机制不断健全,采取定期调度、考核扣分和约谈问责方式,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22项整改措施和1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中,久轩石料厂生产扰民和寂静港、金盆货运码头存在违规建设2项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3项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8项,正在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5项工作。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在渝东北片区率先建设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控大数据平台,实现对22个重要河流河段、2个城区饮用水源、11个污水处理厂实时视频监管,不断提升水环境预警预测能力;城区道路布设大气扬尘在线监测点位23个,实现道路扬尘PM10、PM2.5的24小时实时监测;布设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04个、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8个。
丰富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福祉。
近年来,奉节县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教信息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全县扎实办理生态环境相关人大建议117件、政协提案63件;建立群众信访投诉回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全天候受理,高效、及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662件,信访投诉件处理率及回访率均达100%;积极推进环境多元共治,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环保专场新闻发布2次,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和建议,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发布信息2012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开展“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7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覆盖人次20万,持续提升社会参与度。
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奉节生态文明建设指明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自2017年以来,全国已命名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这些地区在依托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奉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
重庆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富。“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全市将持续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战略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新样板,为奉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明了方向。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助力奉节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奉节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保护长江母亲河、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事关成渝地区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十四五”时期,奉节县将牢牢把握区域协同发展新机遇,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发挥示范作用中当好标杆,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发挥支撑作用中做好表率,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发挥带动作用中实现突破。按照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对奉节提出的“1231”4工作指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抢抓高铁时代到来新机遇,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强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结合“库区”“山区”特点,细化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任务,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战略支撑,着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人文优势转化为动力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积极把奉节建设成为建设长江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强县和区域性功能中心。
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推动奉节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奉节县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了一条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互促共进、良性循环的新路子,形成了全民自觉践行打“山水牌”、吃“绿色饭”、走“生态路”的良好氛围,这也让广大奉节人民对良好的大自然环境、舒适的亲水环境、独特的户外休闲环境等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的期盼更加强烈,对地域特色的生态农产品、生态文化旅游、生态农业体验旅游等“生态+”产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奉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群众基础。
第四节 问题与挑战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面临挑战。近年来,奉节县通过狠抓运行调控、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等措施,区域经济发展较好,2021年,全县GDP为372.5亿元,经济总体规模较小,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7:37:46,产业结构仍待持续优化调整。目前,奉节县集约型高效农业发展空间仍有较大空间,各区域之间及上下游产业之间发展不均,尤其缺少精深加工,导致农业产业链相对较短,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工业以能源、建材、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眼镜制造、新材料等六大主导产业,但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小,企业仍处于价值链中低端,创新力、竞争力较弱;高端创新平台培育不足,缺乏能带动区域创新发展的集中创新载体;科技创新人才短缺,特别缺乏专业研发型、专业技术型、生产技能型人才,经济转型升级面临较大挑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近年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41个区县中稳定保持在前十位,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难度增大,一是重点污染物减排空间极小,二是城市交通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治理、建筑和施工扬尘等空气污染源管控难度较大。水环境质量方面,“一江五河”水质稳定维持在II类,但因境内河道众多、水网密布,水环境污染防治任务重,一是城镇地下污水管网布设错综复杂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量较大;二是农村面源污染防控难度较大,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三大粮食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尚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饮用水安全方面,全县33个乡镇(街道),共379个涉农村(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计5465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2075处,分散式供水工程3390处,呈现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等特点,且存在农村供水工程存在供水设施老化、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备等问题,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尚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奉节县属于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资源丰富,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重。一是水土流失问题仍然突出,全县水土流失率43.68%,新老水生态环境问题叠加增加了治理难度。二是废弃矿山治理任务重,全县多处关闭煤矿遗留裸露地块,需修复的废弃矿山图斑达162个、面积235.43公顷,修复和治理任务较重。三是水生态安全管控任务重,县域长江干流43公里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30条河流岸线长1535公里,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控任务繁重,管控措施仍待进一步完善。
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仍有待提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逐步提升,但仍面临以下挑战:企业仍存在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的宣传仍以传统文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为主,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平安乡、永乐镇、青龙镇大窝社区获得了市级“两山”基地命名,永安街道、永乐镇、朱衣镇等7个乡镇(街道)获得了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命名,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有较大提升,但绿色经济的发展方式、简约低碳的生活方式仍有提升空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围绕全县“1239”发展思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建设美丽奉节为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屏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弘扬生态文化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奉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谱写新时代奉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把奉节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强县。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立县”“生态富民”和“生态强县”发展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奉节特色生态和人文优势,构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推进奉节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人民群众福祉的增长点。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以问题定目标,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指标取得实效,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立足基本县情,彰显县域特色。立足奉节县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经济现状,以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优美生态环境为依托,用好生态、人文“两个宝贝”,着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人文优势转化为动力优势。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目标与全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充分衔接,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区域差异等实际情况,持续以全域旅游统领,生态产业支撑,开启美丽经济,建设美丽奉节,朝着建设长江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强县阔步前行。
发动全民参与,实现共建共享。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当好环境治理的“领头雁”,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治理的“排头兵”,企业要把环境保护当作分内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每一个人要树牢“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共识,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二、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文件
规划范围为奉节县全域,幅员面积4098平方公里。包括4个街道、18个镇、11个乡,即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夔州街道,兴隆镇、吐祥镇、竹园镇、公平镇、草堂镇、新民镇、甲高镇、朱衣镇、康乐镇、白帝镇、汾河镇、大树镇、羊市镇、永乐镇、青龙镇、安坪镇、五马镇、石岗乡、青莲镇、冯坪乡、鹤峰乡、岩湾乡、红土乡、平安乡、康坪乡、云雾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长安土家族乡、太和土家族乡,共76个社区和314个村。
规划基准年:2021年。
规划时限:2022-2030年,其中,全面达标期:2022-2025年;巩固提升期:2026-2030年。
1.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绿色经济体系不断发展壮大,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要求。
到2025年,深化巩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屏障、发展生态经济、提升人居环境、培养生态文化,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要求。
到2030年,全面深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不断提高奉节生态宜居宜业水平,让奉节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奉节。
1.市级指标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奉节县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共38个,得分为89分,暂未达到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2分的考核要求。其中有33项指标得满分,5项指标未得分或者未得满分,分别为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扣1分,得1分)、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扣5分,得0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扣1分,得2分)、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扣2分,得0分)、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扣2分,得0分)(详见表2-1)。
2.国家指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奉节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涉及指标35个,已达标指标30个,4个指标暂不达标,分别是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个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指标暂未开展调查(详见表2-2)。
3.重难点指标达标分析
(1)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市级指标)
2021年,奉节县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14平方米,未达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最低得分标准,扣2分,得0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未将该指标纳入考核。虽然该指标达标难度较大,但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也将积极作为,以“绿满夔州·花漾奉节”为引领,将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坡坎崖立体绿化、“园林绿化补缺、增绿提质”、滨河公园提档升级、高铁片区绿化建设等项目,不断提升城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到2023年,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届时,该指标能达到最低得分标准,得1分,扣1分。
(2)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市级、国家指标)
2021年,全县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4.57%,该指标已满足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得满分,2分;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贯彻落实《奉节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在人口居住较为分散的农村区域,加强分散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实施“一改三提”工程,通过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条件,提升水质达标率、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确保保障村镇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预计到2025年,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可达到100%。届时,该指标可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
4.易达标指标达标分析
(1)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市级指标)
自2020年起,奉节县有序推进永安街道、鱼复街道、朱衣镇、白帝镇、草堂镇、兴隆镇等17个乡镇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截至2021年底,永安街道、鱼复街道、朱衣镇等7个乡镇(街道)获得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命名,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达到21.3%。2022年,奉节县持续推进白帝镇、草堂镇、兴隆镇等10个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全面分析各个乡镇创建优势及亮点,夯实创建基础,不断补齐短板。预计到2022年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可达到51.6%,该指标可得满分,即5分。
(2)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市级指标)
2021年,奉节县暂未获得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未达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扣2分、得0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将以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积极申报市教育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命名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或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预计到2023年,全县至少获得1个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该指标得满分,即2分。
(3)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市级、国家指标)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依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对县域内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021年,县域内土地利用,流域开发利用,工业、能源、水利、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规划均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比例为90%,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开展的要求,但未达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最低得分标准,扣1分、得1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预计到2023年,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比例达到100%。届时,该指标可得满分,即2分。
(4)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市级、国家指标)
近年来,奉节县强化了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布局,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智慧平台搭建,有序推进老旧城区合流制管网改造。2021年,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6.16%,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经核算,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2.5%,已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90%以上的创建要求,但暂未达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扣1分、得2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运行管理,实施夔州街道、鱼复街道、汾河镇、白帝镇、草堂镇等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预计到2023年,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可达到95%以上。届时,可以达到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考核标准,得满分,即3分。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国家指标)
2021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9.86%,暂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0%的考核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将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预计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届时,可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考核标准。
(6)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国家指标)
2021年,全县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为40.5%和42%,暂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43%的考核要求。奉节县为产粮油农业大县,化肥、农药利用率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已制定实施《奉节县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手册》。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持续加大实施农业绿色生产,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因地制宜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预计到2025年达到43%。届时,可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考核标准。
(7)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国家指标)
农作物废物综合利用率包括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及农膜回收利用率,2021年,奉节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8.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为87%。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90%),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期间,奉节县将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方式,预计到2025年达到90%以上。届时,可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考核标准。
(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国家指标)
目前,奉节县尚未开展该项指标的调查,但随着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的深入建设,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完善,预计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80%以上。届时,可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考核标准。
1.具体指标
奉节县市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目标值见表2-1、2-2。
表2-1 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基本条件、建设指标目标及任务分解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A) |
分值 |
2021年 |
目标值 (2023年) |
牵头单位 | ||
现状值 |
得分情况 | |||||||||
基本条件 |
1 |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规划正式发布实施且实施2年以上,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
实行“一票否决”制 |
正在编制 |
正在编制 |
印发实施 |
县政府办公室 | |||
2 |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市级总体部署有效开展; |
无“一票否决”情形 |
无“一票否决”情形 |
无“一票否决”情形 |
县委纪委监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 |
近两年按要求完成国家和重庆市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
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 | ||||||||
4 |
按计划完成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 ||||||||
5 |
近两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
县生态环境局 | ||||||||
6 |
近两年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未“明显变差”“显著变差”; |
县生态环境局 | ||||||||
7 |
市级生态环保实绩考核片区内区县排名名列前茅。 |
县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制 度 |
1 |
区县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2 |
有效开展 |
2 |
有效开展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 |
25 |
2 |
≥20 |
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 | ||
3 |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
- |
开展 |
2 |
开展 |
2 |
开展 |
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2 |
全面实施 |
2 |
全面实施 |
县水利局 | ||
生 态 环 境 |
5 |
环境空气质量 |
% |
优良天数比例≥85 |
2 |
95.9 |
2 |
≥90 |
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机关事务中心 | |
μg/m3 |
PM2.5浓度≤37 |
2 |
30 |
2 |
≤35 | |||||
- |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
2 |
无重污染天气 |
2 |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 |||||
6 |
水环境质量 |
% |
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2 |
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2 |
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 | ||
- |
无劣V类水体 |
2 |
无劣V类水体 |
2 |
无 | |||||
- |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2 |
基本消除 |
2 |
基本消除 | |||||
7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2 |
建立 |
2 |
完善 |
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8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2 |
100 |
2 |
100 |
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管局、县商务委 |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3 |
100 |
3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 ||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
2 | |||||||||
生 态 屏 障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60 |
3 |
72.93 |
3 |
≥70 |
县生态环境局 | |
60>A≥55 |
2 | |||||||||
55>A≥50 |
1 | |||||||||
11 |
森林覆盖率 |
山区 |
% |
≥60 |
2 |
63.4 |
2 |
≥63 |
县林业局 | |
60>A≥55 |
1 | |||||||||
12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4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4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 ||
生 态 安 全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
- |
执行 |
2 |
执行 |
2 |
执行 |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2 |
建立 |
2 |
建立 |
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人民医院、县公安局、长江奉节航道管理处等 | ||
15 |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问题整改率 |
% |
≥80 |
3 |
82.76 |
3 |
≥80 |
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及相关单位 | ||
80>A≥65 |
1 | |||||||||
生 态 经 济 |
1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2 |
90 |
1 |
100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100>A≥90 |
1 |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3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0.072 |
3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3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29.96 |
3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 | ||
1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2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10.95 |
2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20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2 |
市级未下达目标任务 |
2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 |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85 |
2 |
88.6 |
2 |
≥85 |
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联社 | ||
≥70 |
2 |
90 |
2 |
≥90 | ||||||
≥75 |
2 |
87 |
2 |
≥75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2 |
99.2 |
2 |
≥80 |
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生态环境局 | ||
80>A≥70 |
1 | |||||||||
23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2 |
80.56 |
2 |
≥80 |
县财政局 | ||
80>A≥70 |
1 | |||||||||
生 态 人 居 |
24 |
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 |
≥50 |
5 |
21.3 |
0 |
≥50 |
永安街道、夔门街道、白帝镇、长安乡等乡镇(街道) | |
50>A≥40 |
4 | |||||||||
40>A≥30 |
3 | |||||||||
25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85 |
2 |
94.57 |
2 |
≥95 |
县卫生健康委、县水利局 | ||
85>A≥75 |
1 | |||||||||
26 |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 |
% |
≥95 |
3 |
92.5 |
2 |
≥95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95>A≥90 |
2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3 |
98 |
3 |
≥95 |
县城管局 | ||
95>A≥90 |
2 | |||||||||
28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 |
2 |
10.14 |
0 |
≥12 |
县城管局 | ||
15>A≥12 |
1 |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2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69.26 |
2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乡村振兴局 |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 |
% |
≥50 |
2 |
100 |
2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 ||
31 |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
- |
开展 |
2 |
开展 |
2 |
开展 |
县城管局 | ||
32 |
生态环境案件办结率 |
% |
≥90 |
2 |
100 |
2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90>A≥80 |
1 | |||||||||
33 |
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
个 |
≥10 |
2 |
≥10 |
2 |
≥10 |
县农业农村委、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文 化 |
34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2 |
100 |
2 |
100 |
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局 | |
3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2 |
100 |
2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2 |
98.57 |
2 |
≥80 |
县生态环境局 | ||
80>A≥70 |
1 | |||||||||
37 |
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
- |
开展 |
2 |
开展 |
2 |
开展 |
县教委 | ||
38 |
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
个 |
≥1 |
2 |
0 |
0 |
≥1 |
县教委、县生态环境局 | ||
合计 |
|
|
|
|
89 |
|
|
表2-2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要求、建设指标目标及任务分解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2021年 |
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
现状值 |
达标情况 |
2025年 |
2030年 | ||||||||
申报条件 第九条 |
1 |
建设规划发布实施且处在有效期内; |
正在制定 |
正在制定 |
印发实施 |
印发实施 |
县政府办公室 | ||||
2 |
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部署有效开展; |
严格落实 |
满足申报 条件 |
严格落实 |
严格落实 |
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 |
经自查已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各项建设指标要求。 |
4个指标未达标,1个指标未开展调查 |
4个指标未达标,1个指标未开展调查 |
35个指标全达标 |
35个指标全达标 |
相关单位 | |||||
申报条件 第十条 |
1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 |
不存在以上情形 |
满足申报 条件 |
不存在以上情形 |
不存在以上情形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 ||||
2 |
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 |
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 | |||||||||
3 |
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 |
县生态环境局 | |||||||||
4 |
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案件未及时办理、办结率低的; |
县生态环境局 | |||||||||
5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 |
县生态环境局 | |||||||||
6 |
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 |
县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正在制定 |
正在制定 |
实施 |
实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已达标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5 |
已达标 |
≥20 |
≥20 |
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已达标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县水利局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已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
市:100 县:开展 |
市:约束性 县:参考性 |
开展 |
已达标 |
开展 |
开展 |
县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安 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1)优良天数比例:95.9%; (2)PM2.5浓度:30μg/m3; (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
已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机关事务中心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已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
9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不涉及 |
/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湿润地区 |
% |
≥60 |
约束性 |
72.936 |
已达标 |
≥70 |
保持稳定 |
县生态环境局 | |
11 |
林草覆盖率 山区 |
% |
≥60 |
参考性 |
63.4 |
已达标 |
≥65 |
保持稳定 |
县林业局 |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98 |
已达标 |
≥95 |
保持稳定 |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 | |
不明显 |
已达标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不降低 |
已达标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13 |
海岸生态修复 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
公里 公顷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不涉及 |
/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已达标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管局、县商务委 | |
15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已达标 |
完善 |
完善 |
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已达标 |
完善 |
完善 |
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人民医院、县公安交巡警大队、长江奉节航道管理处等 | ||
生 态 空 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7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已达标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
18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不涉及 |
/ | |||||
19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已达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县水利局 | ||
生 态 经 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2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已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发展改革委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29.96 |
已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 | ||
2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10.95 |
已达标 |
≥4.5 |
≥4.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2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万吨/万元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市指标,不考核 |
/ | |||||
24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市指标,不考核 |
/ | |||||
25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 |
≥43 |
参考性 |
化肥利用率40.5; 农药利用率42 |
未达标 |
≥43 |
≥43 |
县农业农村委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6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88.6 |
未达标 |
≥90 |
保持稳定 |
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联社 | |
90 |
已达标 |
≥90 |
保持稳定 | ||||||||
87 |
已达标 |
≥80 |
保持稳定 | ||||||||
2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
% |
≥2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参考性 |
99.2 |
已达标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生 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8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已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
29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94.57 |
未达标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委、县水利局 | ||
30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县≥85 |
约束性 |
92.5 |
已达标 |
≥95 |
保持稳定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参考性 |
49.86 |
未达标 |
≥50 |
保持稳定 |
县生态环境局 | ||
32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县≥80 |
约束性 |
98 |
已达标 |
≥95 |
保持稳定 |
县城管局 | ||
33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参考性 |
100 |
已达标 |
100 |
保持稳定 |
县城管局 | ||
34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人 |
≥15 |
参考性 |
市指标,不考核 |
| |||||
35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69.26 |
已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乡村振兴局 | ||
(九) 生活 方式 绿色化 |
36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100 |
已达标 |
100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 |
37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 |
中小城市≥50 |
参考性 |
市指标,不考核 |
/ | |||||
38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参考性 |
实施 |
已达标 |
实施 |
实施 |
县城管局 | ||
39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 % 千克 |
≥50 100 逐步下降 |
参考性 |
市指标,不考核 |
/ | |||||
40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80.56 |
已达标 |
≥80 |
≥80 |
县财政局 |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41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已达标 |
100 |
100 |
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局 |
4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98.57 |
已达标 |
≥80 |
≥8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3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 |
未开展调查 |
≥80 |
≥80 |
县生态环境局 |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发扬担当实干、改革创新的作风,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等体制机制,推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落实《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推进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比例达到100%。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防范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产能向奉节转移。全面推动“新建项目进园区”,持续引导园外分散企业入园。
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按证排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完善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档案信息台账和数据库,加强排污单位持证及证后执行情况的信息共享。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台账编制和定期报告责任。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督促重点监控企业实施信息公开,鼓励其他排污单位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建立企业生态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评定结果和违法者名单。健全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到2023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常年保持100%。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奉节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层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合理设置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分值,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
加强督察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全面落实中央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扎实推进督察问题整改,积极稳妥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完善督察问题整改机制,采取定期调度、考核扣分和约谈问责方式,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考核机制,将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单位纳入督查对象,开展日常督查、集中督查和专项督查。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推进滞后的开展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考核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推行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依法追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
持续推行河长制。在全县河库持续推行河长制,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实现县域212条河流、54座水库全覆盖。充分发挥智慧河长系统,用好巡河APP,各级河长按照要求开展巡河,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河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暗访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7,下沉一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持续推进智慧河长系统建设,运用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监管。持续推进“河长+”模式,“河长+林长”促进水陆防治相结合;“河长+警长”充分履行公安职能;“河长+检察长”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河长+民间河长”引导公众参与河流管护工作;“河长+河小青、巾帼河长”开展志愿者护河活动,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河长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总林长-县级林长-乡级林长-村级林长“4级林长+网格员”组织和管理体系,细化落实林长职责,将责任明确到部门、乡镇、村级具体人员。搭建“林长通”智慧平台,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监管体系、森林资源监管体系、源头防范和管控体系以及保护能力体系。持续推进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制考核问责制度、部门联动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共管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推进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清晰界定全县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边界,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按照国家和市级总体部署,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发挥政府管控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发挥价格杠杆引导作用,开展自然资产价格评估,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有序推进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
创新落实绿色金融政策。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元融资平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支持生态保护及绿色产业项目发展。配合市级推动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等生态环境指标分析纳入贷款流程。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探索完善绿色价格政策。持续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
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通过土地承包经营、出租等方式规范农用地有偿使用。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落实《梅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引导生态受益者对保护者补偿。
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有序推进县域内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评价等级为“警示企业”或“不良企业”企业名单公示并多部门共享,同时作为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等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加大双随机执法抽查频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给予重点关注。配合市级将环境违法企业按规范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精准施策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控源、治污、扩容等措施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严格源头防控、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保障土壤安全;加强噪声源头预防,控制各类噪声污染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落实大气环境目标控制。强化工业、扬尘、交通、生活污染防治,确保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年均浓度满足市级下达的任务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以控制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重点,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有序推进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华电国际、重名水泥、万州西南水泥奉节分公司等重点排污单位管控,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加强中小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以工地及道路扬尘为管控重点,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实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标准》,督促工地落实控尘“十项强制性规定”8,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完善施工单位扬尘控制“黑名单”,扬尘控制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和环境信用评价,并纳入资质等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地“红黄绿”标志分类管控制度,动态管理“红黄绿”标志名单,不搞“一刀切”,绿色标志工地在空气重污染天气符合控尘要求的可继续施工,黄色标志工地警示整改,红色标志工地从严管控。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加强道路洒水、清扫、冲洗立体化保洁,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开展高铁新城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
强化交通污染防治。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关要求,实现对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治理闭环管理。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从2022年7月1日起,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船龄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船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从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现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检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压缩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处理装置(三级回收)安装试点。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推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机关单位示范带动新能源车使用,加快推进新能源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加大高峰时段公交车发车频次,提高公交出行比例。
强化生活污染防治。巩固餐饮业油烟治理成效,督促餐饮业定期(原则上每月1次)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运维台账。充分利用餐饮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大排查力度,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巩固公共机构食堂治理成效,对已治理的公共机构食堂进行餐饮油烟治理成效监测,督促开展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加大对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垃圾和树叶、露天烧烤、露天经营餐饮行为的查处力度,鼓励烧烤经营户改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烧烤炉具。推广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熏制食品,严禁露天熏制食品。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指挥调度体系与污染天气分类管控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污染天气过程预报的精准度,延长预见期,积极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减少污染天气影响。开展夏季臭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大秸秆焚烧、烟熏腊肉管控力度。
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质考核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满足市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巩固青莲溪水库、黄井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有规范化建设成果,对损坏的隔离防护设施及标识标牌进行修复更换,完成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及报告。加快推进“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类型变更或新增水源地应加快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隔离防护网、标识标牌等设施建设,强化水源地保护。推进长江流域、崔家河流域、梅溪河流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按时填报重庆市水环境大数据系统。建立日常巡查制度,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单位、取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巡查工作,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和相关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草堂生态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常态化监管,建立一园一档,定期调度在线监测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并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入园升级等。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以及管网雨污分流工程,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更好地发挥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环境效益。加强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的环保设施监督管理,督促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城市污水管网与船舶污染物接收有效衔接,建设专用接口及管线,实现船舶生活污水与城市污水处置系统无缝衔接。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原则,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摸清底数,强化问题追踪溯源,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并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强化排污口监管和严格执法,对已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实行不定期“回头看”。严厉打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不达标排放行为。
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开展草堂河、朱衣河、梅溪河、大溪河等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采取缓冲区修复、植被恢复、恢复自然坡岸、建设生态沟渠等措施。通过河流生态结构修复,促进河流生态功能的恢复,以适度人工干预手段促成河流生态系统发育的初始条件。
优化水资源配置。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在“一江五河”主要干支流交汇点设置在线监测站点,力争全县河流生态流量达到底线要求。探索相邻河湖动态补水机制,改善小河流先天性缺水、季节性缺水问题。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污染防控。以重点行业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转运处置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及周边区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监测,推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对涉及的污染源,督促责任主体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以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途径为目标的整治措施,分批次完成整治。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已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修复至相应土壤环境质量前,不得调整为“一住两公”用地;已规划的“一住两公”地块,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用途变更以及核发用地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强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及时将全县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环境监管之外。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施联动监管。
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实施耕地动态监测,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进行动态调整。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合理开发利用类耕地,大力推广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土壤调理、酸碱调节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鼓励群众大力种植市级推广的筛选品种。建立农产品种植负面清单,针对水稻镉、小麦镉、水稻重金属复合等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轮作休耕等方式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划定严格管控区,严禁种植可食用农产品,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到2025年,力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针对建设用地再开发,优先探索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模式,有效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到2025年,力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强化噪声污染源头防护。充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等提供依据。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在制订(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区域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规划时,应充分与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功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时序。城市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建设等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编制及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噪声防护距离,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强化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噪声防护距离审核,加强对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商品住宅类建设项目在销售(预售)期间应落实噪声公示制度。
控制各类噪声污染。严格管控道路交通噪声,优化设置交通标志、禁鸣标志、道路减速带等设施,在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安装噪声智能监控设备,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县内干道、高速公路等道路两边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查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非法鸣喇叭、违法改装发动机、深夜飙车等违法行为。严格管控建筑施工噪声,严格落实《重庆市夜间作业审核规定》,完善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夜间违法作业曝光台。严格管控工业企业噪声,严把项目准入关,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源头噪声控制设计,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治理措施,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对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严格管控社会生活噪声,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巩固 “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
建立健全噪声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综合分析噪声投诉信息,摸清重点点位,动态建立重点排查区域、路段、企业等台账,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协作,持续推进广场舞等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整治环境噪声扰民问题。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整合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善配置水质、大气、土壤等监测设备,推进重点河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断面的水质自动微站、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掌握重点河湖水质变化规律;推动网格化智能化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超排报警以及追踪定位。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智能化,强化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测信息。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格化监管网络,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县级环境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优化执法方式,依法开展环境执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进县级、乡镇(街道)、园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理队伍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县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执法合作机制,落实与巫溪县、巫山县、云阳县、建始县的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执法,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区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全面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站好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奉节岗哨”。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依托“一核一圈两片”县域空间格局,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翼”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实施“一张图”可视化管控,建成“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完善城区、景区等实景三维模型,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和谐奉节。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在统筹推进县城东进、西拓、南联、北合、中优的过程中,统筹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重新调整划定,强化底线约束。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办法(试行)》,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生态保护红线内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和改建。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考核体系,牢牢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整合优化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奉节园区、天坑地缝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统一规范的矢量数据库,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充分运用重庆市林业资源遥感监管平台,推进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平台发现-现场核查-监督执法”的主动发现监管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高效管理机制。
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制。按照市级岸线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流与其他重要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岸线功能分区和用途管制,推进河湖岸线综合整治。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负面清单,创新河湖管护机制,积极推进水域岸线占用补偿。严禁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河道岸线资源,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监管,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水政执法和采砂管理,完善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对重点河段、重要时段、敏感水域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密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
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展森林资源专项调查,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公益林数据库、天然林数据库,有序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以科学绿化为指引,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统筹实施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智慧林业建设工程,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强化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完善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利用短视频、公众号、展板、横幅、手册等宣传手段,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植物检疫法规、森林防火等知识宣传教育。
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以梅溪河市级湿地自然公园等湿地为重点,采取建设人工湿地、构建河滨植物生态系统、建设生态涵养林等方式实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保持湿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加强河长制与林长制联动,在梅溪河、大溪河等重要流域设立湿地观测站和湿地管护点,建立形成湿地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网络和湿地利用预警机制,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天坑地缝等自然保护地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为重点,加大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力度,建设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和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站,综合运用野化放归、回归、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措施实施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完善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结合林长制开展人工巡护和执法检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常态化打击整治乱捕滥猎、非法收购、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植物和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防控体系,严格外来物种的审批和监管。
加强消落带综合治理。总结推广永乐镇白龙村、安坪镇三坨村长江干流消落带治理技术,因地制宜采取岸线整治、消落区治理等方式把消落区建成具有固土、涵水、益鸟等生态湿地功能的缓冲带。实施长江岸线综合治理及草堂湖、石马河等重点区域消落带专项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防治,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一江五河”为重点,采用建设坡改梯、经果林、保土耕作、封禁治理、蓄水池、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方式,因地制宜,实施白帝镇石庙村、坪上村,鹤峰乡观斗村,安坪镇天鹅村,康坪乡大架村等区域的水土保持项目。
科学治理石漠化。按照国家、市级相关工作部署,开展岩溶地区石漠化调查。因地制宜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及退化防护林修复,有效增加石漠化地区森林植被覆盖率。
加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坚持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分类落实矿区修复利用方向,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开展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损毁土地详细调查和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至2025年,完成19个矿山共25.22公顷治理。
严格沿江工业企业监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鼓励现有工业项目搬入工业园区。全面调查摸底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基本情况,科学评估规划、安全、环保等合规情况,稳步有序实施整治搬迁工作。加强尚未搬迁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实施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危化品运输船舶及专用港口、码头、锚地的风险防控力度,制定实施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配套设施布点方案,严格管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化学品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和水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体系建设,推动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配足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包装及标签,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加大危险废物重点单位监管力度,继续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贮存转运规范化推动危险废物过程监控信息化。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其中,县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100%全覆盖,村(居)卫生室每年抽查15%,私人诊所每年抽查30%,确保全县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到2025年,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理率稳定保持100%。
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防控体系。强化源头风险防控,制定朱衣河、长滩河、甲高河等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县—园区—企业”的“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全决策过程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县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推进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建设。
充分发挥区域山水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助推奉节逐渐形成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奉节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关联碳排放管理要求,完善排污与碳排放信息披露同步办理、同步生效、同步管理“三同步”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升级能源、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行绿色建筑,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和零排放建筑比例,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严格执行市级关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全县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推动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以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运行为契机,配合市级运用好碳配额这一环境权益调控手段。持续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低碳城区、低碳乡镇、低碳社区、低碳家庭、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建设。围绕衣、食、住、行、游等生活环节,推广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出行、低碳办公、低碳消费等模式,引导市民养成绿色、文明、健康的低碳生活方式。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严格落实市级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探索“碳汇+”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统筹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研究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部门会商机制,加强与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协调,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息共享。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
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聚焦“全市能源基地”“全国有影响力能源县”目标定位,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全县清洁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依托全县“风光水储”资源禀赋,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创新,逐渐形成安全可靠、清洁低碳、经济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打造1000万千瓦的渝东北绿色能源基地。充分利用风能资源优势,加强与华能等国企风电开发合作,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建成分水岭、云雾山等风电项目。加快推进水能开发,推进石岗乡璧山渡水电站整改扩容,康乐镇、汾河镇纤维厂一二级电站和五马镇竹林湾电站建设,改造升级落后低效的水电机组;加快推进兴隆镇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步伐。以生物质能发展为重点,结合垃圾处理、养殖、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情况,积极发展垃圾发电、生物天然气等产业。
强化能源控制和管理。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达到市级下达的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考核目标。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强化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和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管理,加强城市能源系统节能低碳改造,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支持分布式电力系统建设,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以华电奉节发电厂为重点实施工业节能改造;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深化产业绿色创新驱动。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加强整治能耗高、污染重、固废排放量大、效能低的产业链环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鼓励消费品工业、眼镜制造企业改造现有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处理等环节,向生产绿色化、清洁化、高效化方向升级。建设绿色工厂,推动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水准,应用绿色低碳厂房建造(改造)技术,选用先进适用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等工艺技术设备。加快推动绿色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内企业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推动制造企业、环保企业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的攻关与成果转化。
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区21万方标准厂房项目,为生态工业发展筑巢引凤。做大做强中国西部(重庆)眼镜产业园区,完善眼镜产业生态,打造集原辅材料供应、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产品展示和贸易结算于一体的眼镜产业集群,打造生态眼镜工业特色小镇小镇,建成集“互联网+工业+商业+物流+配套”为一体的智能化中国西部(重庆)眼镜产业基地。积极推进现有材料工业的技术提升和产业升级,科学利用矿产资源,转变开发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引导水泥、制砖、玻璃深加工等传统建材行业规范发展。重点开发新型墙体材料、高效节能保温材料、轻量化车厢体等新型环保建材。
大力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完善“4+3+X”产业体系,围绕脐橙产业着力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脐橙产地初加工,探索奉节脐橙精深加工。围绕“提质增效”发展要求,持续加强中药材的发展力度,提质扩面中药材基地建设,巩固和改造老基地16万亩,建设牛膝、大黄、党参、天麻等品系全、品质优的中药材种植基地,高标准打造“中国绿色生态中药材之乡”。加强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建设以甲高镇光明村为中心的油橄榄小镇、以五马镇樟木村为中心的油茶小镇,建成木本油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重点围绕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结合畜产品稳产保供等,构建以“一城、一群、三带、六点、十站、百场”为体现的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空间布局,推进全县畜牧养殖示范场、示范园建设。创新培育蔬菜、蚕桑、烟叶等优势产业,围绕全国绿色优质蔬菜产业带建设,打造奉节高山特色蔬菜产业带,建成龙桥高山蔬菜小镇、公平绿色蔬菜小镇,大力发展云雾高山食用菌产业;以新民、冯坪、青龙的蚕桑基地为基础建设智能蚕桑园,打造新民蚕桑产业园,以重庆市奉节县祥飞茧丝绸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建成丝绸、印花等全产业链设计及生产制造基地。以优化水果品种结构、提升水果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壮大发展以脆李、猕猴桃、桃、葡萄为主的特色精品小水果产业。
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脐橙种植基地为重点,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深入开展农药残留超标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等绿色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建设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安全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以“诗·橙”文化为统领,打好“三峡牌”“生态牌”“人文牌”,构筑“三峡之巅 诗·橙奉节”的长江三峡第一旅游目的地,打造长江三峡文旅融合的典范、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渝东北“三峡版”和“N+旅游”大融合全域旅游标杆。全面推进A级景区群建设,开展景区“创A升A”工作,推进景区景点提质升级,打造一批资源禀赋突出、有影响力的“硬核”引擎景区,做靓“三峡门户”、做优“三峡之巅”、做强“三峡原乡”。深入实施“旅游+”发展战略,构建“旅游+N——灵动水系+文化深植+森林康养+科考研学+乡村田园”五位一体的旅游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推进自驾行摄、生态康养、诗歌朝圣、民俗美食、科考研学、极限体育六大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农业+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城乡融合进程,推动农村绿色化、品质化、智慧化提档升级,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展现“原山原水老家原滋味,乡里乡亲邻里乡情浓”魅力,打造三峡库区乡村旅游胜地,发展以乡村振兴为核心的全域旅游。
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高地。以“数字奉节”建设为核心,聚焦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政务管理数字化应用、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等五大任务,不断提升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物联、数联、智联布局,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推行水权交易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达到市级下达的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目标要求。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零排放的节水技术和模式。加强工业节水改造,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加强城镇节水,开展公共建筑节水改造、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积极推广节水器具与水效标识。加强农业节水,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加大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力度,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量。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建立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达到市级下达的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考核要求。严格用途管制,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完善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加强煤矸石、尾矿、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
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以“种养结合”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模式为主线,进一步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动农业种养殖等产业之间协调发展。加强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做好秸秆饲料化利用,适当推广秸秆燃料化。加大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力度,推广0.01mm以上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
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城镇、农村生活环境治理设施,全面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强绿地系统建设,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序推进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完成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实施污泥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提升污泥处置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污泥得到规范处置。
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落实专人运营管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立健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专业化、操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持续强化巡查维护工作,及时对破损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更换、保养、检修,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运营和达标排放。持续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全县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建设。完善乡村垃圾收运系统,全面推广“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市政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进一步加大垃圾收集箱体投放和专用环卫车辆配置力度,强化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奉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体系。完善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配套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厢房,新增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推进厨余垃圾处置、建筑垃圾消纳等项目实施。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推进“治乱拆违、街净巷洁、路平桥安、整墙修面、灯明景靓、江清水畅、城美山青”七大工程,实施城市绿化、花化、美化、净化、亮化行动,巩固鲜花大道、诗歌街区、广告路景和示范街创建成果。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实施城管领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和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完成移民安置区桥梁除险加固整治工程。持续推进城镇综合管理提升行动,坚持城市“细管、智管、众管、严管”,常态化开展“马路办公”,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构建“一云承载、一图呈现、一网统管、一端服务”的城市智管新格局。
完善绿地系统建设。结合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公园、空地、道路绿化建设及公共绿地景观改造、坡坎崖景观绿化治理,实施一批坡坎崖绿化美化和口袋公园建设。推进滨河公园修复项目及永安街道头道河片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包括重要景观节点调整和品质提升,老旧公园品质提升等内容,预计新增绿地面积55余万平方米。到2023年,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人。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型公园、道路、广场、住宅区、公共项目等海绵体建设,实施高铁新城片区、职教中心片区、夔州街道滨河公园片区海绵城市工程,打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生态系统。
持续推进规模化绿色建筑建设。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重庆市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新申报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至少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鼓励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内的地标性建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运行评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及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
保障农村饮用水供给和水质安全。加强分散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人均可供水水量。“十四五”期间,以鹤峰乡、安坪镇集镇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规模化供水工程2处,在农村区域实施村级供水“一改三提”工程52处。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质监测、巡查管护、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并落实水源管护责任人,确保水源地安全。加大水质安全监管力度,每年应按水质监测计划开展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质抽检,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抽样检测,督促辖区内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做好日常水质检测,做好水利、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单位与供水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确保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水安全,让群众从有水喝到喝好水。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严格落实《奉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因地制宜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与改厕衔接,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力争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600人以上聚居点设施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
加快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到2025年,实现穿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全覆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四清一改”为重点,贯彻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规范村庄清洁评比活动,明确美丽庭院、清洁户等评比标准,发挥好“红黑榜”“点评台”“积分超市”等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促进“政府带动”向“农民主动”转变,形成一批可操作、能复制、好推广的典型。积极推广农村规模化沼气、户用沼气,大力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加强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弘扬,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促进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健全生态文明教育网络,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各类国民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体系和各类教学培训计划,营造生态文明社会氛围。加强党政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校主体班和网络教学内容,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持续保持100%。广泛开展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保证教育课时。加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政务微博、微信、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知识,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动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等开展现场参观及座谈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弘扬特色生态文化。以江峡文化、三国文化、诗歌文化、军事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为基础,重点在白帝城、瞿塘峡摩崖石刻、白帝城遗址、鱼复浦、观武镇、三塘等历史文化遗址以及白帝城·瞿塘峡景区、三峡之巅、文峰塔、天坑地缝等旅游景点集中展示奉节特色文化,打造竹园历史文化名镇;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载体传播生态文化的作用,推动在夔州博物馆、奉节文化馆等建设生态文化展示区,提高生态文化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将生态文化融入文化创作、文艺演出、文化惠民等活动中,引导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培育生态文化产业。以“全域旅游”为引领,以《归来三峡》等特色文化节目为载体,积极发展影视文化制作传播产业等项目,培育新型文化娱乐业态。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互动,深化与毗邻地区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区域特色文化的研究、传承与创新,弘扬诗词文化,唱响三国文化,挖掘本土文化,发展文化旅游业,提高生态文化品位,提升城市软实力。
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建立地方推广节能产品目录。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力度,推动政府、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绿色采购,做好绿色采购示范,持续稳定保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小于80%。
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大力倡导实用节约、适度消费、崇尚精神和文化的生态消费方式。制定完善激励绿色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绿色消费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健康、环保的绿色消费模式。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家电、节水型设备等绿色产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推广绿色低碳出行,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小排量等节能环保型汽车。
推广节能节水器具。完善城镇市政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加快城镇市政道路、景观照明和隧道的LED等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节能管理,抓住关键用能领域,推进公共机构开展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照明、燃气设备等节能改造和使用节能设备。对现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安装节能灯具、节水器具。
全面推动公众参与。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搭建生态保护公众参与互动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丰富参与方式,鼓励发展群众性环保监督组织,广泛吸纳专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环境决策、环境监督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领域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要充分征求意见,公开有关内容。执行重大敏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公众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
持续提升公众满意度。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制度建设,完善信访、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推进有奖举报制度。全力保障“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处理与答复群众举报、投诉,对重点投诉进行跟踪回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办理”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问题处理率达100%,持续保持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小于80%。
推进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到2022年,全县创成17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占比达到50%。
深化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十进”“十创”等共建共享活动。积极推进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等创建工作,巩固或创建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倡导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社会新风尚,将生态文明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立足奉节长江上游屏障定位,积极申报具有奉节特色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为打造“绿满夔州·花漾奉节”添薪助火。
本《规划》围绕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从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人居环境、培育生态文化五大领域共策划37项工程,其中,环境改善领域5项、生态安全领域12项、生态经济领域5项、人居环境领域12项、生态文化领域3项。部分项目已纳入奉节县“十四五”重大项目库。
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作为一项涉及全县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37个重点工程项目累计资金约67.00亿元。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各项目牵头单位应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财政拨款、地方自筹、申请上级政府拨款、银行贷款为主。全社会各尽所能,市场化滚动发展,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环境效益。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在水环境方面,全面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上、地表地下、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持续推进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实施,保障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在大气环境方面,抓好工业、交通、建筑、生活等各个污染源控制,持续推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确保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湿地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较好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得到提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达到相关要求。
经济效益。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为奉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契机。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稳步增长,生态与人文的发展潜力充分释放,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为着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奉节脐橙中国典范、奉节眼镜重庆名片、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全面形成美丽经济发展体系增强内生动力。
社会效益。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各类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清洁程度提高,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改善,让奉节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把奉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宜居县城。同时,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管理者和广大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会有大幅提高,让广大公众群体自愿加入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奉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领导小组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筹指挥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创建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督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生态创建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创建办公室按年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和园区,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逐条逐项制定细化措施,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县委组织部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当年对县级部门的绩效考核和对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县政府办公室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县政府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协调联动,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分级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推进机制。加强各级部门协作配合,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企业应积极发挥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主体作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建设。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动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创新评估方式,做好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改进意见,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专业性。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资金估算 (万元) |
实施年限 |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
54303.64 |
| ||||
1 |
水环境质量改善 |
长江流域奉节段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建设隔离防护网4980m,监控设备13套,生态湿地14170m2,标志标牌16组,生态浮岛(9m2)19座,生态涵养林5300m2,配套泵站1座,配套管网300m。 |
县生态环境局 |
911.77 |
2022 |
2 |
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生态湿地16000m2,监控设备4套,标志标牌2组,庭院消纳地(配套化粪池)20座,生态浮岛(9m2)30座,化粪池5座。 |
县生态环境局 |
474.94 |
2022 | |
3 |
梅溪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污水管网1320m,入户支管1290m,人工湿地290m2,监控设备1套,标志标牌8组,庭院消纳地(配套化粪池)70座,隔离防护网1080m,生态浮岛(9m2)30座,生态基质处理46100m3。 |
县生态环境局 |
1923.81 |
2022-2023 | |
4 |
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
奉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至2025年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48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通过“四改”即改大、改水、改路、改土等措施,使耕地质量有较大提升,农田逐步达到宜机化目标。 |
县农业农村委 |
50793.12 |
2022-2025 |
5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
奉节县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购置水质、大气、土壤等监测设备50台(套)。 |
县生态环境局 |
200 |
2022-2025 |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379686 |
| ||||
6 |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
奉节县长江南岸 岸线综合治理 |
永乐镇陈家社区至白龙段:库岸整治全长11.2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岸整治、消落区治理、步游道及景观绿化等。其中:全斜坡式护岸段长1.78.㎞,直斜复合式护岸段长5.62㎞,维持天然岸坡长3.81㎞。对高程160m~150.2m库水淹没较长时间岸坡采用抗冲刷能力强的混凝土预制六棱块护坡;对高程160.00m~175.14m之间采用C25砼框格植草护坡型式;步游道42㎞,景观绿化45万㎡。 |
县水利局 |
150370 |
2023-2025 |
7 |
生态系统保护 |
奉节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 |
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保护修复天然林面积325.5万亩。公益林 森林保护管护,生态补偿,中幼林抚育,公益林建设等。 |
县林业局 |
50000 |
2022-2025 |
8 |
奉节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 |
奉节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营造林面积29.25万亩。宜林地和灌木林地培育,国家特别灌木林地培育,景观林,低效林改造,园区和城镇绿化等。 |
县林业局 |
80475 |
2022-2030 | |
9 |
重庆市奉节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在康乐、康坪、朱衣、永乐、白帝等乡镇实施人工造林4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 林修复15万亩。 |
县林业局 |
14453 |
2022-2024 | |
10 |
奉节县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工程 |
奉节县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工程:构建一体化监测体系。林业有害生物检测站。 |
县林业局 |
2500 |
2022-2026 | |
11 |
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 |
消落带专项治理 |
奉节县草堂湖岸线及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岸线治理总长为23.0km。草堂湖左岸岸线长7.0km,右岸岸线长9.0km;石马河左岸岸线长4.0km,右岸岸线长3.0km。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八阵村滨水生态修复区、坪上村滨水生态修复区、白帝镇滨水生态修复区和瞿塘村滨水生态修复区等四处。主要内容包括:岸线整治、消落区治理、滑坡治理、桥涵及附属工程等。 |
县水利局 |
72388 |
2023-2025 |
12 |
奉节县202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白帝石庙、坪上项目 |
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本次各项治理措施包含建设坡改梯,保土耕作,封禁治理,蓄水池,作业道路,截排水沟,沉砂池,小流域碑等。 |
县水利局 |
1000 |
2022 | |
13 |
奉节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鹤峰柳池项目 |
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本次各项治理措施包含建设坡改梯,保土耕作,封禁治理,蓄水池,作业道路,截排水沟,沉砂池,小流域碑等。 |
县水利局 |
1000 |
2023 | |
14 |
奉节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白帝镇铁佛、庙垭项目 |
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本次各项治理措施包含建设坡改梯,经果林,保土耕作,封禁治理,蓄水池,作业道路,截排水沟,沉砂池,小流域碑等。 |
县水利局 |
1000 |
2024 | |
15 |
奉节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鹤峰乡观斗项目 |
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本次各项治理措施包含建设坡改梯,经果林,保土耕作,封禁治理,蓄水池,作业道路,截排水沟,沉砂池,小流域碑等。 |
县水利局 |
1000 |
2025 | |
16 |
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 |
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1650亩,按年度计划每年需完成约330亩,主要建设内容:建构筑物拆除,场地平整,表土覆盖,植被重构,保土排水等工程。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5000 |
2022-2025 | |
17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奉节县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项目 |
建设厂房2000m2及相关配套设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500 |
2022-2025 |
三、加快发展生态经济 |
8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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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发展清洁能源 |
2022年电网升级改造 |
改造10kV及以下线路45km,增加变压器12500kVA。 |
县经济信息委 |
11000 |
2022-2023 |
19 |
绿色低碳发展 |
华电奉节发电厂工业节能低碳项目 |
#1机组空预器蓄热元件改造;#2机组空预器蓄热元件改造;#1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2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锅炉灵活性改造;燃料智能化建设。 |
县发展改革委 |
6710 |
2022-2023 |
20 |
产业生态发展 |
奉节县生态工业 小镇建设工程 |
规划建设生态工业小镇。 |
县工业公司 |
31000 |
2022-2024 |
21 |
奉节县长江经济带化肥减量行动 |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累计面积800万亩。农作物种植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及宣传,脐橙、水稻、玉米、蔬菜等测土配方施肥10个示范片建设。 |
县农业农村委 |
20000 |
2022-2025 | |
22 |
奉节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
实施面积累计12万亩。蔬菜、脐橙及小水果种植区增施有机肥。 |
县农业农村委 |
15000 |
2022-2025 | |
四、优化生态人居环境 |
151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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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乡镇污水管网建设 |
新建乡镇污水管网31公里及其附属设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379.76 |
2022-2025 |
24 |
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
对原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5000 m3/d)进行改造,提升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细格栅渠及配水井、AAO-MBR生物池改造、紫外消毒渠改造、机修间改造等。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3177.66 |
2022-2025 | |
25 |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
奉节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
奉节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年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处理规模400t/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车间、制砖车间、管理楼、门卫及计量间、地磅、消防水池、原料堆场、骨料堆场。 |
县城管局 |
7200 |
2022-2024 |
26 |
奉节县规模化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1.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包括收运范围内收的收集容器、收集车辆及辅助设施建设等。 2.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包括从进料到产品产出之间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包括预处理系统(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湿式厌氧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污水预处理系统、沼气净化利用系统及除臭系统。 其中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预处理车间、门卫等建筑物及厌氧罐、进水罐、出水罐、封闭式火炬、晾水塔等室外构筑物。 |
县城管局 |
14457.54 |
2022-2023 | |
27 |
城区人居环境整治 |
奉节县滨河公园 修复项目 |
奉节县朱衣河北祥街段库岸综合治理:包括重要景观节点调整和品质提升,设计总长度约3.6km,总面积约12.6万㎡;提升老旧公园品质,配套公园管理设施,重要节点打造。对滨河公园3.6km步道改造提升,铺装塑胶步道、玻璃栈道等,安装健身器材,改建增设运动场所。 奉节县朱衣河书香街段库岸综合治理:包括重要景观节点调整和品质提升,设计总长度约3.8km,总面积约30万㎡;提升老旧公园品质,配套公园管理设施,完善人行进入系统,修复库岸生态,提升公园的整体智能智慧化管理系统。对滨河公园3.8km步道改造提升,铺装塑胶步道、玻璃栈道等,安装健身器材,改建增设运动场所。 |
县城管局 |
12000 |
2022-2023 |
28 |
奉节县永安街道头道河片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
项目共涉及14个坡坎崖地块,总复绿面积130802m2,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地整理GRC拆除、场地铺装、城市家具、新增灯具、新增廊架、景观打造、人行步道等。 |
县城管局 |
3509 |
2022 | |
29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奉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30个乡镇的185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治理,公厕,道路,管网,购置垃圾箱,路灯,太阳能杀灯等相关配套项目。 |
县乡村振兴局 |
76000 |
2022-2025 |
30 |
农饮水供水工程 |
村级供水“一改三提”工程50处 |
改造50处。村级集中供水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输配水管网优化改造。 |
县水利局 |
15000 |
2022-2025 |
31 |
奉节县安坪镇集镇水厂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技改水厂1座,配套输水管网1956m,更换集镇管道10033m,增加净水设施1套,配水管4100m。 |
县水利局 |
784 |
2022-2025 | |
32 |
奉节县康乐镇平皋—长沙片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水源工程坝体培厚加固及防渗,扩建溢洪道113m,新建C25混凝土防渗面板8696m2,帷幕灌浆4441m,安装输水管道18.68km,整治防治公路176m,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
县水利局 |
3498 |
2022-2025 | |
33 |
奉节县鹤峰乡观斗莲花片区农村供水“一改三提”工程 |
新建1处水源工程库区防渗体系、新建DN1200泄洪管道456.7m、整治1处放水设施、新增加1座1000t/d一体化净水设备及配套设施。 |
县水利局 |
1704 |
2022-2025 | |
34 |
奉节县鹤峰乡青杠片区农村供水“一改三提”工程 |
购买日处理400m3超滤膜设备1套及配套设施,自动化提水系统1套,整治500m3蓄水池2口,安装管道11650m(其中Φ90PE管-2350m、Φ50PE管-1950m、Φ40PE管-4350m、Φ20PE管-3000m)。 |
县水利局 |
495 |
2022-2025 | |
五、积极培育生态文化 |
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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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生态文化振兴项目 |
奉节县竹园历史文化名镇建设项目 |
修缮竹园老街建筑40000m2,新建游客接待中心1000m2及环境整治。 |
县文化旅游委 |
500 |
2022-2023 |
36 |
生态文明宣传 |
奉节县生态环境宣教能力提升项目 |
购置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宣教设施设备300台/套。 |
县生态环境局 |
380 |
2022-2025 |
37 |
生态细胞工程建设 |
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 |
持续推进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400 |
2022-2025 |
合计 |
|
6701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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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江五河”是指长江,朱衣河、梅溪河、草堂河、大溪河、长滩河,其中国考断面分别为长江白帝城、梅溪河罗汉大桥、大溪河鹤峰(丰)乡、长滩河黄荆沟。
2 采用2020年数据。
3 “4”是指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四大主导产业;“3”是指高山蔬菜、烟叶、粮油三大优势产业;“X”是指因地制宜发展蚕桑、茶叶、生猪、肉牛、生态渔业、小水果等多个特色产业。
4 打好一场硬仗、用好两个宝贝、做好三件大事、抓好一个根本。
5 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条主线”,用好生态、人文“两个宝贝”,突出现代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三项重点”,实施乡村振兴、生态工业提速、文旅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升级、城市品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九项行动计划”。
6 2019年值,暂无2021年统计值
7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8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